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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从重情节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基于《刑法修正案(十二)》的解读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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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晓白 《中国应用法学》 2024年第2期64-75,共12页
为响应“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反腐败政策方针,理论上出现了“行贿与受贿并重”的惩治主张,与司法实践中“重受贿轻行贿”的传统立场存在激烈争论。行贿与受贿尽管具有对合性,但各自的不法与责任程度是独立的,政策上强调要加大惩处力度... 为响应“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反腐败政策方针,理论上出现了“行贿与受贿并重”的惩治主张,与司法实践中“重受贿轻行贿”的传统立场存在激烈争论。行贿与受贿尽管具有对合性,但各自的不法与责任程度是独立的,政策上强调要加大惩处力度,并不意味着必须全面依照受贿罪的处罚作为参考坐标轴进行调整,行贿行为的刑事可罚性有其需要独立判断的内容。《刑法修正案(十二)》对行贿罪处罚规定的三处修改,贯彻和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其中,新增设的七种从重情节在司法实践中可能面临多种复杂情形,为了减少实务上的争议,必须准确把握立法修改的精神,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指导下进行解释与适用。充分运用本次立法修改为分层次处罚建构的“弹性”空间,推动行贿罪的量刑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二)》 行贿犯罪 从重处罚情节 刑事政策 刑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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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值追缴及没收”规则的规范考察与优化适用——以《反有组织犯罪法》第45条第2款为中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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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经海 魏艺山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85-92,共8页
我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45条第2款在借鉴国际通行等值没收做法和吸收相关实践探索经验基础上,于法律层面确立了“等值追缴及没收”规则,旨在避免追缴、没收目的落空。然而,此规则虽然在我国已有十多年的司法适用要求,但是在实践中的... 我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45条第2款在借鉴国际通行等值没收做法和吸收相关实践探索经验基础上,于法律层面确立了“等值追缴及没收”规则,旨在避免追缴、没收目的落空。然而,此规则虽然在我国已有十多年的司法适用要求,但是在实践中的适用率并不高。这主要缘于本规则的规定过于抽象而带来适用虚化现象。为此,需要从效力范围和适用条件方面予以优化适用,包括厘清“等值追缴及没收”规则的案件效力、主体效力、对象效力和时间效力,以及明确“等值追缴及没收”规则的前提条件、限度条件、证据条件和裁量条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等值没收 追征 等值财产 替代资产 《反有组织犯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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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屏猥亵”未成年人行为刑法适用的体系解释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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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经海 张梓昂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1期59-70,共12页
指导性案例与司法解释将实践中“隔屏猥亵”未成年人行为的猥亵犯罪定性予以证成,对网络时代未成年人性自主权的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也因网络空间个罪关联的尚未厘清和网络性侵害事实情节分类讨论的不足而导致法律适用的机械... 指导性案例与司法解释将实践中“隔屏猥亵”未成年人行为的猥亵犯罪定性予以证成,对网络时代未成年人性自主权的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也因网络空间个罪关联的尚未厘清和网络性侵害事实情节分类讨论的不足而导致法律适用的机械性。基于刑法总则分则体系、刑法与前置法体系、国家与社会治理体系的有机统一性以及个案裁判实质合理的并合主义刑法立场,对于“隔屏猥亵”未成年人行为的刑法适用,应通过对犯罪目的和犯罪情节的全面综合考察,得出体系化的法律适用结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犯罪 隔屏猥亵 体系解释 并合主义 犯罪目的 未成年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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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德国量刑法上的裁量空间理论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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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谭淦 《海峡法学》 2015年第1期55-60,共6页
裁量空间理论是今天德国量刑理论与司法实务上的通说。它使得责任抵偿和预防需要的双重刑罚目的实现成为可能。但是,这一理论仍然存在不少疑问。作为裁量空间理论的核心要素,责任幅的幅宽具有不确定性,责任幅界具有不固定性,在责任幅内... 裁量空间理论是今天德国量刑理论与司法实务上的通说。它使得责任抵偿和预防需要的双重刑罚目的实现成为可能。但是,这一理论仍然存在不少疑问。作为裁量空间理论的核心要素,责任幅的幅宽具有不确定性,责任幅界具有不固定性,在责任幅内的预防目的很难真正实现。只有直面批评,才能帮助我们准确认识这一理论及其在德国司法中发挥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裁量空间理论 量刑 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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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基准的界定及其分级确定
5
作者 石经海 《量刑研究》 2014年第1期63-73,共11页
量刑基准,作为量什么刑、量多重刑的起始标准,是量刑统一、“同案同判”和“同罪同罚”的依据和表现。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具体犯罪的量刑都必须有量刑基准。然而,从量刑规范化探索的实践来看,对什么是量刑基准以及如何确定量刑基准等... 量刑基准,作为量什么刑、量多重刑的起始标准,是量刑统一、“同案同判”和“同罪同罚”的依据和表现。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具体犯罪的量刑都必须有量刑基准。然而,从量刑规范化探索的实践来看,对什么是量刑基准以及如何确定量刑基准等基本问题,尚缺乏自圆其说及理论与实践相一致的界定。无疑,这些基本问题上的致命瑕疵,将因量刑基准探索缺乏科学的逻辑起点而使量刑规范化改革难以达到预定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量刑基准 界定 理论与实践 重刑 犯罪 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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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刑法典修正视野下的刑事政策与刑法科学关系研究 被引量:35
6
作者 谭淦(译) 《中国应用法学》 2019年第6期181-199,共19页
近年来德国刑法典的修正实践,越来越多回应刑事政策的要求,通过个别条款的修正形式,渐次积累,几乎从根本上修改了刑法典。此前一直主导刑法改革话语的刑法理论,却在此过程中逐渐转向为纯粹的批判者。在新的立法改革趋势面前,刑法理论应... 近年来德国刑法典的修正实践,越来越多回应刑事政策的要求,通过个别条款的修正形式,渐次积累,几乎从根本上修改了刑法典。此前一直主导刑法改革话语的刑法理论,却在此过程中逐渐转向为纯粹的批判者。在新的立法改革趋势面前,刑法理论应当重新审视自我定位,正视自身的不足,在概念工具和方法论上更新。如此,才能在新的刑法变革时代找到自身的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政策 刑法 刑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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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困境与出路 被引量:1
7
作者 石震方 《量刑研究》 2019年第2期144-164,共21页
在新时代司法改革背景下,"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实质化以及量刑规范化改革,凸显了规范的量刑活动对于实现公正审判、提高司法公信力、纠正量刑失衡具有的重要价值和积极作用。酌定量刑情节的正确认定和准确适用作为量刑活动的... 在新时代司法改革背景下,"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实质化以及量刑规范化改革,凸显了规范的量刑活动对于实现公正审判、提高司法公信力、纠正量刑失衡具有的重要价值和积极作用。酌定量刑情节的正确认定和准确适用作为量刑活动的重要内容,不仅有利于刑罚个别化的实现,也是刑罚目的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当然要求。然而刑事司法理念偏差、量刑程序缺乏规范、法官素质参差不齐以及追责制度存在漏洞等,都是造成当前酌定量刑情节适用困境的原因,以致出现罪刑不相适应、上诉抗诉等与量刑规范化相违背的现象。量刑情节不仅有法定量刑情节还有酌定量刑情节,本文基于量刑要彰显公平正义原则,基于刑法的基本原则与量刑根据等关于全面适用量刑情节的要求,明确酌定量刑情节的不可替代性,提出酌定量刑情节适用问题的解决路径,旨在为破解现实困境提供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酌定量刑情节 罪刑相适应 规范适用 不可替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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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生态环境责任刑民衔接的困境与完善路径 被引量:3
8
作者 杨红梅 《学海》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180-190,共11页
《民法典》第1234条确定了修复生态环境责任,为环境犯罪造成的生态损害的修复提供了实体法依据,但也引发了环境犯罪中修复生态环境责任的刑民衔接问题。在实体层面,由于修复生态环境责任在性质上属于环境民事责任,相较于环境刑事责任具... 《民法典》第1234条确定了修复生态环境责任,为环境犯罪造成的生态损害的修复提供了实体法依据,但也引发了环境犯罪中修复生态环境责任的刑民衔接问题。在实体层面,由于修复生态环境责任在性质上属于环境民事责任,相较于环境刑事责任具有优位性,可将修复生态环境责任作为环境刑事案件的酌定从宽情节以保障其优位性的有效落实;在程序层面,基于当前修复生态环境责任的民事实现路径为生态损害赔偿诉讼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二元诉讼模式,应当在“刑主民辅”的司法背景下,统筹修复生态环境责任与环境刑事责任,衔接好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具体优化路径包括:在实体层面,应当把扩大修复生态环境作为量刑情节的适用范围,并确定其从宽幅度;在程序衔接层面,应当充分发挥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功能,并充分尊重行政主体的环境保护和管理职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修复生态环境责任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刑民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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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适用问题与完善路径
9
作者 石经海 张梓昂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23年第1期52-59,共8页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在打击相应违法犯罪和维护社会秩序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存在适用规范性不够等问题。这既是立法规定未尽明确而给构成要件留有过多解释空间所致,也是不完善的司法解释给法律适用带来混乱的结果。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的...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在打击相应违法犯罪和维护社会秩序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存在适用规范性不够等问题。这既是立法规定未尽明确而给构成要件留有过多解释空间所致,也是不完善的司法解释给法律适用带来混乱的结果。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边界与底线的法治要求,解决本罪法律适用问题的路径,主要是基于法秩序统一原理,将特定妨害传染病防治行为纳入包含《刑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的法律体系中;运用《刑法》第十三条的但书规定,合理衔接行刑关系;准确界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作出既合法又合理的定性裁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法律适用 罪刑法定 法秩序统一 行刑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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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单位经营性财物“少查慎冻慎扣”理念之阐释
10
作者 江东 陈沿江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第1期18-30,共13页
我国刑事诉讼“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人身、轻财产”等传统理念在涉案财产处置领域的延续,使得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在立法和司法上均处于失范状态。借鉴“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成功经验,考虑到对单位经营性... 我国刑事诉讼“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人身、轻财产”等传统理念在涉案财产处置领域的延续,使得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在立法和司法上均处于失范状态。借鉴“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成功经验,考虑到对单位经营性财物处置的特殊性,可以通过培育对单位经营性财物“少查慎冻慎扣”的理念,促进对物强制措施的立法完备与司法规范。“少查慎冻慎扣”理念要求树立权利保护意识和正当程序理念,坚持比例原则,践行权力行使时的司法克制主义,以及权利保障时的能动司法观。“少查慎冻慎扣”理念的培育需要通过司法行政手段完成行为塑造,通过宣传培训实现认知提升,最终通过配套制度的完善达成理念定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案财产处置 对物强制措施 “少查慎冻慎扣” 刑事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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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刑法规制的困境分析与出路探究 被引量:60
11
作者 石经海 黄亚瑞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78-89,共12页
网络暴力行为因具有群体性、煽动性、欺凌性等特征而与传统暴力行为有着根本的不同,且会带来相对更大的人身财产危害。为了有效遏制网络暴力现象,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国家网信办在2019年12月颁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强调对... 网络暴力行为因具有群体性、煽动性、欺凌性等特征而与传统暴力行为有着根本的不同,且会带来相对更大的人身财产危害。为了有效遏制网络暴力现象,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国家网信办在2019年12月颁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强调对网络暴力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虽然刑法中有侮辱诽谤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寻衅滋事罪等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因是以传统暴力行为方式为规制对象而与网络暴力的行为特征并不兼容,在实践中难以用来对网络暴力行为进行刑事责任追究。为有效治理网络暴力现象和实现对网络犯罪治理的“科学立法”,应将网络暴力现象纳入相关法律治理体系中予以立体化的现代化治理,包括在刑法上将那些难以归入现有犯罪规定中的网络暴力行为,增设为网络暴力罪,以解决对网络暴力行为进行刑事责任追究的刑事违法性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暴力 群体性欺凌 刑法规制失位 网络暴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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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诽谤“情节严重”标准之探讨 被引量:5
12
作者 刘湘廉 师晓东 《海峡法学》 2015年第1期68-75,共8页
"情节严重"作为诽谤行为入罪的一个必要条件,恰当确定其认定标准无疑十分重要。而网络诽谤因其实施域境等的特殊性,司法解释简单地以"点击"、"浏览"、"转发"之"数量标准"作为"... "情节严重"作为诽谤行为入罪的一个必要条件,恰当确定其认定标准无疑十分重要。而网络诽谤因其实施域境等的特殊性,司法解释简单地以"点击"、"浏览"、"转发"之"数量标准"作为"情节严重"的判断标准,不仅有司法"偷懒"之虞,更是凸显其实质上的不合理性;应当代之以"导致受害人的社会评价严重降低或者名誉严重贬损的"判断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诽谤 情节严重 数量标准 司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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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死而生:我国附属刑法的立法批判与体系重构 被引量:11
13
作者 王桢 《天府新论》 2019年第1期120-133,共14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附属刑法即将走过40年的立法历程,随着社会生活的更新变化,在预防和规制犯罪方面的作用越发重要。然而,当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种单一的犯罪宣示性立法模式,使附属刑法本应具有的犯罪创制、法典修... 中华人民共和国附属刑法即将走过40年的立法历程,随着社会生活的更新变化,在预防和规制犯罪方面的作用越发重要。然而,当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种单一的犯罪宣示性立法模式,使附属刑法本应具有的犯罪创制、法典修补、条文指引等实质机能烛尽光穷。究其原因,源于对历史之殇的矫枉过正和对法典范式的过度信赖,使附属刑法丧失了独立的体系地位,成为刑法典的陪衬。但是,刑法典自身的迟钝性与滞后性,注定了其无法回应特殊领域法益保护的"供给需求",因而在规制这些犯罪时力不能及。所以,必须重新赋予附属刑法实质机能,确立其独立地位,废除单一犯罪宣示性模式,重新构建以指引性为核心、修补性为主体、创制性为补充的多元化模式,使其与刑法典共同肃清危害社会发展的犯罪荆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立法 附属刑法 宣示立法 模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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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与出路:叛逃罪司法适用新论 被引量:1
14
作者 石经海 熊亚文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58-67,共10页
《刑法修正案八》修正后的叛逃罪在司法适用上仍存在两大困境。主要表现为叛逃罪客观构成要件要素中"叛逃"与"境外"的司法界定困难和因立法修正所带来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障碍。解决以上问题之刑法基点,在于充分尊... 《刑法修正案八》修正后的叛逃罪在司法适用上仍存在两大困境。主要表现为叛逃罪客观构成要件要素中"叛逃"与"境外"的司法界定困难和因立法修正所带来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障碍。解决以上问题之刑法基点,在于充分尊重叛逃罪的立法精神并始终遵循国家主权利益最大化原则。对于"叛逃",其与危害国家安全的抽象危险具有内在同一性,且不以政治性动机与目的为限制条件;对于"境外",应从物理与政治双重意义上来理解,对其中的使馆与领馆问题需区别对待。至于有关叛逃罪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障碍,可以通过对此类政治犯罪的"非政治化努力"最终予以消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叛逃罪 司法适用 使领馆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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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涉枪行为的刑法内外协调治理 被引量:2
15
作者 石经海 金舟 《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5期78-98,共21页
当今涉枪行为的刑法治理,存在着枪支管控效果不佳、司法裁判屡遭质疑、相关规范适用存疑的三方面困境。涉枪行为治理现状的困境表明,如此的涉枪行为刑法治理模式,并未带来乐观的治理效果。这既因立法突破犯罪基本特征的失位,也因司法未... 当今涉枪行为的刑法治理,存在着枪支管控效果不佳、司法裁判屡遭质疑、相关规范适用存疑的三方面困境。涉枪行为治理现状的困境表明,如此的涉枪行为刑法治理模式,并未带来乐观的治理效果。这既因立法突破犯罪基本特征的失位,也因司法未能精准把握犯罪特征的失守,还因执法的常态性失衡,从而导致涉枪行为刑法治理模式的错位与越位。其实质是传统"社会管理"的国家治理模式在枪支治理上的必然结果和客观体现。鉴此,涉枪行为的有效治理,应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转型,回归和整合刑法治理的功能与地位,在观念上实现从国家本位向社会本位的革新,在功能上实现从"政策法"向"保障法"的变革,在目标上实现从"秩序稳定"向"福利增进"的转向,并在刑法治理体系上,推行刑法内外治理的协调与重塑。既在刑法体系内,以犯罪概念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为非法持枪等涉枪犯罪的立法与司法标尺,以限制刑法治理的越位与错位,又在刑法体系外,以多元枪支法律管理体系为非法持枪治理的必要有机组成部分,以形成涉枪行为的常态性现代化治理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持枪 刑法治理 保障法 内外协调 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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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惧抑或不知:人工智能刑法规制争议的数学考察 被引量:3
16
作者 石经海 唐渠渠 《法治社会》 2020年第1期82-90,共9页
快速发展的人工智能引发人们恐惧,是否用刑法规制以消解此恐惧激起刑法学界热议,分歧的焦点在"强人工智能"是否具有"独立意志"而成为刑事责任主体。通过对人工智能的数学考察:新知识悖论、启发式悖论等技术难题,对... 快速发展的人工智能引发人们恐惧,是否用刑法规制以消解此恐惧激起刑法学界热议,分歧的焦点在"强人工智能"是否具有"独立意志"而成为刑事责任主体。通过对人工智能的数学考察:新知识悖论、启发式悖论等技术难题,对人脑神经扫描、建模等路径障碍,人们对强人工智能社会危害的恐惧实际上是虚化的,所谓"独立意志"只不过是设计者对在复杂算法交互下形成的各种不确定情况的不完全掌握,人工智能不能成为刑事责任主体,不能成为刑事制裁对象。对于人工智能犯罪,应在社会治理体系下,转换处罚人工智能而非人的观念,为人工智能设定相关的监管人员等多元方式应对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刑法规制 独立意志 数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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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拒还迎:司法者如何对待违法性认识? 被引量:1
17
作者 贾健 冉宇 《海峡法学》 2019年第2期44-56,共13页
当前司法实践反映出违法性认识逐渐成为控辩双方乃至法官考虑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因素,但大多数法官仅以一些客观行为、行为人文化水平及认知能力等因素进行简单堆砌而得出结论,同时也存在否定违法性认识意义的现状。针对这些现象,梳理违... 当前司法实践反映出违法性认识逐渐成为控辩双方乃至法官考虑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因素,但大多数法官仅以一些客观行为、行为人文化水平及认知能力等因素进行简单堆砌而得出结论,同时也存在否定违法性认识意义的现状。针对这些现象,梳理违法性认识适用困难的原因主要在于:首先,违法性认识在我国刑法中的定位不明,导致司法者缺乏明确依据;其次,现有的证据证明模式导致司法者对犯罪主观方面的证明能力较弱。应从实体法层面将违法性认识纳入故意认识因素的补充性内容,并通过司法解释明确违法性认识的法律地位;应从程序法层面建立合理的犯罪主观证明模式,并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激励行为人作出真实有效的供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法性认识 主观证明模式 认罪认罚从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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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案炮制者的罪与罚:刑讯逼供罪司法认定新论
18
作者 冯骁聪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17年第1期15-19,共5页
刑讯逼供罪是典型的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职务犯罪。作为本罪客观行为方式的"肉刑",本质上系直接针对被害人身体的具有攻击性的暴力行为,而"变相肉刑"则涵盖一切能够直接对被害人产生精神强制而... 刑讯逼供罪是典型的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职务犯罪。作为本罪客观行为方式的"肉刑",本质上系直接针对被害人身体的具有攻击性的暴力行为,而"变相肉刑"则涵盖一切能够直接对被害人产生精神强制而又不具有暴力外在形式行为。辅警等实际行使司法职权的人员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由于本罪不属于亲手犯的范畴,"特勤人员"等非司法工作人员也可充当本罪的共同实行犯。在犯罪形态上,本罪属于既成犯,不存在未完成形态;具备相应主客观条件时,本罪转化为相应的重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讯逼供 暴力 规范本质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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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的制度完善与未来走向:以“员额制”改革为视角 被引量:2
19
作者 陈小彪 朱勇 《海峡法学》 2016年第1期79-85,共7页
员额制是本轮司法改革的重心,旨在实现法官的专业化、职业化,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政治民主在司法领域的渗透和表现,我国的陪审制具有"双重面孔"。在司法责任制的深入推进中,人民陪审员应该如何定位,与员额中的法官应该如何协调... 员额制是本轮司法改革的重心,旨在实现法官的专业化、职业化,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政治民主在司法领域的渗透和表现,我国的陪审制具有"双重面孔"。在司法责任制的深入推进中,人民陪审员应该如何定位,与员额中的法官应该如何协调,彼此的责任应该如何明晰,亟需研究。未来的走向是构建科学合理的人民陪审员新型机制,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平衡法官的职业化、精英化与司法的平民化、民主化之间巨大鸿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责任制 员额制 人民陪审员 职业化 平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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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无期徒刑缘何不能刑期折抵 被引量:1
20
作者 周鑫 石经海 《海峡法学》 2017年第4期75-82,共8页
死缓、无期徒刑不能刑期折抵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识,但是此种共识却导致死缓犯、无期徒刑犯因为先行羁押时间的差异而"同判异罚"。如此之根源在于混淆了"应当刑期折抵"和"如何刑期折抵"这两个不同... 死缓、无期徒刑不能刑期折抵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识,但是此种共识却导致死缓犯、无期徒刑犯因为先行羁押时间的差异而"同判异罚"。如此之根源在于混淆了"应当刑期折抵"和"如何刑期折抵"这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不能折抵之共识脱离了刑期折抵制度人权保障、人性关怀的价值基础,违背了刑法适用人人平等与刑法之公正合理的原则要求,背离了无罪推定与上诉不加刑的诉讼原则。死缓、无期徒刑减刑为有期徒刑后进行刑期折抵是相关立法的应有之意亦是刑期折抵制度的内在要求,允许折抵才能实现实体公正与程序正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期折抵 死缓 无期徒刑 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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