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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业监管体系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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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力生 邹宏 高国林 《时代金融》 1997年第9期6-9,共4页
我国保险业监管体系应包括监管对象、监管主体、监管内容及各主体的协调和监管手段的配合衔接。其中中央银行的监管包括市场准入、业务范围、财务状况、整顿接管四个方面;行业协会主要是自律与互查;财政部门主要进行财务管理及税收监管... 我国保险业监管体系应包括监管对象、监管主体、监管内容及各主体的协调和监管手段的配合衔接。其中中央银行的监管包括市场准入、业务范围、财务状况、整顿接管四个方面;行业协会主要是自律与互查;财政部门主要进行财务管理及税收监管;另外,保险公司自我监管、独立审计监督、社会监督也很重要,必须处理好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之间、中央银行总行监管与其分支机构监管之间、保险公司自我管理与行业监管之间、中央银行监管与行业自律之间的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险公司 保险业监管 中央银行监管 监管体系 保险代理人 监管主体 保险市场 独立审计监督 外部监管 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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