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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法定刑调整后追诉时效的刑法与刑诉交错适用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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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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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大数据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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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67-74,157,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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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中国法学会2018年度部级课题"司法改革第三方评估研究"(CLS(2018)D114)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3批面上资助项目"环境刑事司法疑难证据问题研究"(2018M633396)之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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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法定刑调整后导致它的追诉时效出现变更。最高法的个案批复对司法解释进行了扩张解释,存在忽视刑事诉讼程序面相的危险性,需要从法教义学的视角进行解释,具体表现为法益保护的整体性要求;诉讼效益的价值性衡量;罪刑法定的明确性约束。法定刑调整后追诉时效的司法审查判断,又存在司法解释与法律规定的效力层次冲突,难以兼顾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基本目标等问题。因此,应当注重追诉时效的程序性审查逻辑,强调构建刑法与刑诉的交错适用机制。避免司法解释侵蚀刑事立法及其司法,形成所谓的政策指导型刑事司法;明确追诉时效审查中刑法与刑诉交错适用的刑事整体法治原则;完善追诉时效的刑法与刑诉交错适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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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追诉时效
司法解释
政策指导型刑事司法
交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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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limitation of prosecution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policy directed criminal justice
interlaced 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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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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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数字社会建设中的科技治理问题及其法治保障路径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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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华
刘秀华
杨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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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贵州大学法学院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大数据研究中心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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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科技进步与对策》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4期114-121,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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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科技部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SQ2019YFE01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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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数字社会建设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现阶段我国数字社会建设中科技治理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回应法治”的要求下,通过归纳推理分析发现:数字社会建设中科技治理体系构建应从监管、主体、权利、权能4个方面提出完善进路。具体来看:在监管层面,应加强法律监管与社会监管共同作用;在主体层面,应构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促使社会主体和市场力量积极参与科技治理;在权利层面,应加强数字科技研发中个人数据权利保障,明确个人数据权利属性;在权能层面,应明晰政府部门、科研专家、社会公众等主体权责关系,明确各治理主体之间的行为权限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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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数字社会
科技治理
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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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Digital Societ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Governance
Legal Guaran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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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37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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