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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中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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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史月婵 韩翠丽 周星宇 《集团经济研究》 北大核心 2006年第02S期133-133,共1页
会计确认主要解决:(1)判断一个经济事项是否进入会计系统(2)如果该会计事项要进入会计系统,则应以何种会计要素进入(3)该经济事项应该何时进入会计系统。在股权分置讨论中,经常有“让利”或“补偿”等提法,这些提法给人感觉... 会计确认主要解决:(1)判断一个经济事项是否进入会计系统(2)如果该会计事项要进入会计系统,则应以何种会计要素进入(3)该经济事项应该何时进入会计系统。在股权分置讨论中,经常有“让利”或“补偿”等提法,这些提法给人感觉非流通股股东送现金或送股是经济资源的白自流出。正是基于这种思想,有人主张将送现金或送股一次记入损益,减少当期利润。事实上,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虽然从形式上看放弃了部分股份或现金,但其利益非但没有减少,反而获得流通权后可能还会实现财富大幅度增值,目前试点股票的走势情况可以验证这一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流通股股东 会计处理 对价 支付 会计系统 经济事项 会计事项 会计确认 会计要素 股权分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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