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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孕龄妇女既往生育史与小于胎龄儿的多水平Logistic回归分析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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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梦瑶 李姗姗 +1 位作者 党少农 颜虹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医学版)》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815-818,838,共5页
目的分析既往生育史与小于胎龄儿发生的关系,为小于胎龄儿的预防提供理论依据。方法采用分层多阶段随机抽样方法获得的“陕西省出生缺陷现状及其危险因素调查”数据,排除出生体重、孕周和母亲基本情况缺失的记录后,共纳入27 253名妇女... 目的分析既往生育史与小于胎龄儿发生的关系,为小于胎龄儿的预防提供理论依据。方法采用分层多阶段随机抽样方法获得的“陕西省出生缺陷现状及其危险因素调查”数据,排除出生体重、孕周和母亲基本情况缺失的记录后,共纳入27 253名妇女进入本次研究。使用SAS 8.0的Proc nlmixed过程,以新生儿是否为小于胎龄儿为因变量,以孕次、产次、自然流产史、人工流产史、药物流产史、引产史、异位妊娠史、葡萄胎史和剖宫产史为自变量,建立以个体为水平1、区县为水平2的两水平Logistic回归模型。Model 1仅研究小于胎龄儿和既往生育史之间的关系,Model 2在Model 1的基础上校正了胎儿性别、母亲年龄、母亲学历、母亲职业、母亲民族、孕期有无服用叶酸、孕期有无贫血、产检次数共8个危险因素。结果陕西省小于胎龄儿的发生率为12.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Model 1中产次≥3次相较于产次≤2次是小于胎龄儿发生的危险因素(OR:1.54,95%CI:1.20~1.98),有人工流产史可以降低小于胎龄儿的发生(OR:0.76,95%CI:0.63~0.92)。Model 2在校正了相应的混杂因素后,仅产次≥3次是小于胎龄儿发生的危险因素(OR:1.57,95%CI:1.23~2.03)。结论在临床中应当重点关注高产次的孕妇,同时加强对孕产妇的健康教育,减少小于胎龄儿的发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小于胎龄儿 生育史 多水平Logistic回归 产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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