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1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公路损坏赔偿民事纠纷不应通过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解决
1
作者
严惠仁
《西安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6年第4期46-46,共1页
某市七星汽车运输公司(下称七星公司)一辆油罐车于2004年11月29日凌晨3时许在西通高速公路东行中,与在该路186Km+740m 处停放的浙 A\12684故障货车尾部相撞(下称浙A货车),造成两车司乘人员五人死亡,两车报费,严重货损,严重路损的特大交...
某市七星汽车运输公司(下称七星公司)一辆油罐车于2004年11月29日凌晨3时许在西通高速公路东行中,与在该路186Km+740m 处停放的浙 A\12684故障货车尾部相撞(下称浙A货车),造成两车司乘人员五人死亡,两车报费,严重货损,严重路损的特大交通事故。当地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浙 A 货车发生故障后。未完全停人应急停车道,未设置危险标志,是事故形成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七星公司油罐车司机违反安全原则,是事故形成的次要原因,应承担次要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复议
民事纠纷
次要责任
公路管理机构
汽车运输公司
应急停车
次要原因
处理决定
公路路政管理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公路损坏赔偿民事纠纷不应通过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解决
1
作者
严惠仁
机构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厅
出处
《西安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6年第4期46-46,共1页
文摘
某市七星汽车运输公司(下称七星公司)一辆油罐车于2004年11月29日凌晨3时许在西通高速公路东行中,与在该路186Km+740m 处停放的浙 A\12684故障货车尾部相撞(下称浙A货车),造成两车司乘人员五人死亡,两车报费,严重货损,严重路损的特大交通事故。当地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浙 A 货车发生故障后。未完全停人应急停车道,未设置危险标志,是事故形成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七星公司油罐车司机违反安全原则,是事故形成的次要原因,应承担次要责任。
关键词
行政复议
民事纠纷
次要责任
公路管理机构
汽车运输公司
应急停车
次要原因
处理决定
公路路政管理
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公路损坏赔偿民事纠纷不应通过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解决
严惠仁
《西安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6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