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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西藏“三高”农业与土壤关系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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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玉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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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藏日喀则市岗巴县岗巴镇人民政府农牧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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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传奇故事(百家讲堂)》
2020年第10期296-29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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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西藏既是全国五大牧区之一,又是全国三大林区之一,境内有纯粹靠“养畜”的牧民,但没有纯粹靠“林”或“农”的农民。西藏“三高”农业的定义应是:以提高“种养”综合效益为目标,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充分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实现各种生产要素的最佳配置,达到单位资源产出最多,产品最优,效益最佳,使农业成为充满生机与活力具有较强自我发展能力的产业。所谓高产,是指提高单位投入的产出率,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提高牲畜出栏率,提高单位投入林产品或林副产品等;所谓优质,是指农林牧副渔等各种产品的品种新,营养高,风味佳,外观美,食用安全无公害;所谓高效,是指农畜产品价值高、单位投入效益最高、价值和使用价值能够统一起来。“三高”农业中高产是手段,优质是前提,效益是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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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牲畜出栏率
林副产品
最佳配置
农畜产品
价值和使用价值
投入效益
林产品
自我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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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32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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