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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国高校保卫组织法律定位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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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尚大鹏
徐晓明
张帅
刘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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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辽宁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辽宁大学保卫处办公室
辽宁大学
辽宁大学保卫处消防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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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79-8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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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保卫学专业委员会全国重点课题"高校保卫组织法律定位研究"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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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改革开放推进了"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体制改革进程,也变革了高校保卫组织的公安性质和执法权限。我国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颁布和实施,逐步分离出高校公安派出机构和高校保卫组织,撤销了高校保卫组织执法权。改革后的高校保卫组织完全成为学生安全教育和日常行政管理的职能部门。然而,因为缺乏具有针对性的高校安全法,高校保卫组织体制改革也不够彻底,而且执法权缺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校安全形势的发展,所以我国高校保卫组织依然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法律定位问题。笔者经过研究认为:高校保卫组织法律定位的实质是高校与政府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划分,即职能的划定。结合我国高等教育立德树人的职能定位,高校保卫组织的法律定位应该淡出执法权而着眼于育人这一中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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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校保卫组织
法律定位
执法权
职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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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641
[文化科学—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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