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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持有型犯罪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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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忠平 《理论界》 2010年第10期83-84,共2页
目前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刑事立法,都或多或少地将非法持有管制物品的严重危害行为予以犯罪化。例如,德国刑法典、瑞士刑法典、我国香港、台湾刑法也有类似或相同的规定。我国新刑法,在分则128条、130条、172条、282条第二款、297条... 目前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刑事立法,都或多或少地将非法持有管制物品的严重危害行为予以犯罪化。例如,德国刑法典、瑞士刑法典、我国香港、台湾刑法也有类似或相同的规定。我国新刑法,在分则128条、130条、172条、282条第二款、297条、348条、352条等规定了持有型犯罪,使我国刑法有关持有型犯罪的类型得到进一步完善。本文主要从持有型犯罪的特征、持有行为的法律性质及持有型犯罪的立法完善建议几方面对持有型犯罪进行探讨和论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持有型犯罪 法律性质 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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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诉讼中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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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忠平 《理论界》 2010年第6期85-86,共2页
民事诉讼中的调解,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其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协商,进而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民事诉讼过程中的调解作为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和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重要方式,具有广泛的适... 民事诉讼中的调解,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其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协商,进而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民事诉讼过程中的调解作为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和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重要方式,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从案件性质上说,凡属于因民事权利义务争议而引起的民事案件,都可适用调解方式解决;从诉讼程序上来说,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以及审判监督程序中,都可适用调解结案,人民法院依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由于不属于民事权利义务争议,所以不适用调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 调解
原文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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