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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农机安全监理的法制性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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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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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邕宁区百济乡农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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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吉林农业(学术版)》
2012年第4期145-145,6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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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农机安全监理法制体系主要由农机监理立法组成、执法者、执法对象以及执法行为等部分构成。完善农机监理的法律体系和执法机制,确保农机监理执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顺利开展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实现农机安全监理目标的必要前提。针对目前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农机安全监理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法制性体系建设,提高农机安全监理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加强农机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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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机
安全
监理
法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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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S232.4
[农业科学—农业机械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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