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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超”入刑的探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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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韦流宜 《广西教育学院学报》 2019年第1期59-61,共3页
运营车辆超载超限不仅容易产生危害社会的交通伤亡事故,而且搅乱了竞争合理有序的交通货运运输市场,引发恶性竞争、对道路桥梁产生了危害。"双超"对社会的危害不亚于追逐驾驶和酗酒驾驶,应作危险驾驶罪来处理。把"双超&q... 运营车辆超载超限不仅容易产生危害社会的交通伤亡事故,而且搅乱了竞争合理有序的交通货运运输市场,引发恶性竞争、对道路桥梁产生了危害。"双超"对社会的危害不亚于追逐驾驶和酗酒驾驶,应作危险驾驶罪来处理。把"双超"纳入刑法的同时,应及时建立和谐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确保社会稳定和国家经济的稳定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 超载超限 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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