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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客炒股并场外配资及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1
作者
梁婷
周宇波
《人民司法》
2022年第29期44-47,共4页
【裁判要旨】违反国家规定,以委托理财名义开展证券业务,吸引他人投资并配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有场外配资情形的,非法经营数额应以投资人投入的本金数额与配资金额,即委托交易金额来确定,并以此作为认定情节的依据。...
【裁判要旨】违反国家规定,以委托理财名义开展证券业务,吸引他人投资并配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有场外配资情形的,非法经营数额应以投资人投入的本金数额与配资金额,即委托交易金额来确定,并以此作为认定情节的依据。在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对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予以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司法裁判中应提高非法经营证券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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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情节特别严重
非法经营罪
情节严重
现行法律法规
司法裁判
证券业务
保险行为
认定标准
原文传递
题名
代客炒股并场外配资及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1
作者
梁婷
周宇波
机构
重庆市两江新区纪工委监察室
重庆市
渝中区人民法院
出处
《人民司法》
2022年第29期44-47,共4页
文摘
【裁判要旨】违反国家规定,以委托理财名义开展证券业务,吸引他人投资并配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有场外配资情形的,非法经营数额应以投资人投入的本金数额与配资金额,即委托交易金额来确定,并以此作为认定情节的依据。在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对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予以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司法裁判中应提高非法经营证券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关键词
情节特别严重
非法经营罪
情节严重
现行法律法规
司法裁判
证券业务
保险行为
认定标准
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代客炒股并场外配资及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梁婷
周宇波
《人民司法》
202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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