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防卫过当界限司法判定的三个维度分析 被引量:1
1
作者 李建超 孙琳 杨常雨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0年第6期63-68,共6页
防卫行为限度如何把握的问题在理论界与实务界一直争论不休。近日“两高一部”联合颁布的《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回应了该问题,尤其进一步明确了防卫过当的认定条件,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法律语言本身的模糊性在一定程... 防卫行为限度如何把握的问题在理论界与实务界一直争论不休。近日“两高一部”联合颁布的《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回应了该问题,尤其进一步明确了防卫过当的认定条件,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法律语言本身的模糊性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指导意见对防卫过当司法认定的可操作性。防卫行为限度的判定本身具有主观性,决定了其界限的模糊性与不易量化性,映射到司法实务会导致司法裁判的不稳定性。为有利于指导司法裁判,以法律实用主义视角,通过结合石某某故意伤害案,对防卫行为限度的“意”“形”“神”三个维度,即防卫意识、限度标准与正当性根据的分析,探寻判定正当防卫界限的有效方法与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防卫过当 防卫意识 限度标准 正当性
下载PDF
侵犯商业秘密和专利权案难点如何厘清
2
作者 庄永廉 袁林 +3 位作者 郑旭 李光林 樊鹏飞 刘梦洁 《人民检察》 2021年第14期37-42,共6页
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检察机关在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时,如何做到打击与保护并重?如何避免出现“案子办了,厂子垮了”的现象?本刊特遴选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侵犯商业秘密不起诉案件,邀请专家学者与实务界人士就相关问题... 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检察机关在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时,如何做到打击与保护并重?如何避免出现“案子办了,厂子垮了”的现象?本刊特遴选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侵犯商业秘密不起诉案件,邀请专家学者与实务界人士就相关问题进行研讨,敬请关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商业秘密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知识产权 检察机关 专利权 不起诉案件 重庆市渝北区 检察院
原文传递
严格落实社会危险性评估全面贯彻少捕司法政策 被引量:3
3
作者 李光林 陶维俊 《中国检察官》 2022年第2期15-17,共3页
实践中,逮捕条件的司法实践异化、社会公众认为不捕就是无罪的司法误解、检察人员司法本位主义的根深蒂固导致构罪即捕的司法惯性,审前羁押率居高不下,增加了社会对抗,不利于人权保障和程序正义的实现。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必须进... 实践中,逮捕条件的司法实践异化、社会公众认为不捕就是无罪的司法误解、检察人员司法本位主义的根深蒂固导致构罪即捕的司法惯性,审前羁押率居高不下,增加了社会对抗,不利于人权保障和程序正义的实现。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必须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通过构建社会危险性证明程序和量化评估机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功能、示范作用,回归羁押性强制措施并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而不得不采取的限制性措施这一制度"初心",使刑事诉讼审前非羁押成为常态、羁押变为例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少捕慎诉慎押 社会危险性评估 典型案例
原文传递
寄递毒品案件办理中自行补充侦查的运用
4
作者 李光林 胡丹丹 师亮亮 《中国检察官》 2022年第4期13-15,共3页
在毒品犯罪零口供案件中,面对犯罪嫌疑人的不供认和直接证据的缺失,为更好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检察机关应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在段某喜非法持有毒品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综合判断后确认嫌疑人的行为高度异常,通过查看犯罪现场... 在毒品犯罪零口供案件中,面对犯罪嫌疑人的不供认和直接证据的缺失,为更好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检察机关应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在段某喜非法持有毒品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综合判断后确认嫌疑人的行为高度异常,通过查看犯罪现场、补充询问证人、运用可视化的方式还原现场等方法,实现最佳的办案效果。检察机关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应以体系化方法深化证据运用、以亲历性方案优化证据补充、以可视化方式强化证据还原,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持有毒品 零口供 认罪认罚 自行补充侦查
原文传递
犯罪工具认定和没收标准之辨析
5
作者 王莉 胡成胜 《人民检察》 2023年第9期70-73,共4页
犯罪工具的认定和没收应是相互独立且存在先后逻辑顺序的两个问题。设置犯罪工具的认定标准应暂时撇开犯罪工具没收的考量因素,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标准,即主观方面,行为人存在认识并且控制该物品作用于犯罪行为的意图;客观方面,该物具... 犯罪工具的认定和没收应是相互独立且存在先后逻辑顺序的两个问题。设置犯罪工具的认定标准应暂时撇开犯罪工具没收的考量因素,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标准,即主观方面,行为人存在认识并且控制该物品作用于犯罪行为的意图;客观方面,该物具有造成犯罪危害的功能,并且已经被用于实施犯罪或者具有被用于实施犯罪的现实危险性。认定犯罪工具后,对于应否没收、如何没收犯罪工具等问题,可引入公法的比例原则,从妥当性、必要性、均衡性三个维度加以综合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工具 认定标准 没收标准 主客观相统一 比例原则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