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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基层民事检察多元化监督在新时期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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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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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重庆市渝北区人检察院诉讼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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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海峡法学》
2014年第4期104-110,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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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2014年重点课题"民事行政检察多元化监督格局的构建与工作机制研究"(项目编号:Cjyfy2014A01)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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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民事检察监督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和监督机制。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进一步凸显了同级人民检察院的作用,特别是确立了基层人民检察院职能从无到有,从边缘到主体的地位,从此可以宣告民事检察进入"基层民事检察时代"。《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实施一年多来,虽然多元化监督格局初步显现,但是基层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仍面临着裁判结果监督案件萎缩,新职能的履行和新方式的应用未达到理想状态。为促进基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的发展,必须进一步突破监督职能、监督实效、监督程序及监督能力等方面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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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基层人民检察院
民事检察
多元化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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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32
[政治法律—法学]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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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以社会责任为基础的企业统合模式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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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娟
黎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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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诉讼监督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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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治研究》
2014年第8期38-50,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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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的劳动关系的调整权威来源应当放弃传统的一元论的观点和做法,而引入和推行多元论。市场经济社会的劳动关系具有强烈的三方性,且劳方、资方和政府三方主体的利益诉求是不同的。三方主体各司其职,各自发挥自身的作用、实现自身的目标是构建劳方、资方和政府的社会伙伴关系和劳动关系合作共赢的关键,所以应当确立"三方合作、劳资共赢"的企业统合模式的思想。在企业统合模式的内部,企业应当通过企业行为标准守则和劳动者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两个实施机制对劳动者履行社会责任。在企业统合模式的外部,中观自治层面,应当实现劳动者参与权或者劳工三权为路径的可变模式;劳动条件的法律保护层面,可以在强制法主导保护的同时,引入软法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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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企业统合模式
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民主管理
企业行为标准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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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49.2
[经济管理—劳动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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