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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县人大常委会无权撤销乡镇人代会的选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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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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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重庆市黔江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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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公民导刊》
2012年第7期20-2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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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现行的宪法和法律没有赋予县级人大常委会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任免权的权力,所以县级人大常委会撤销乡镇人代会的选举结果,无法律依据。从法理上讲,此撤销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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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县级人大常委会
撤销行为
选举结果
人代会
法律依据
人事任免权
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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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24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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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人大工作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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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屈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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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重庆市黔江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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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公民导刊》
2007年第2期52-5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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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公平正义,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尺度,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取向。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在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团结等方面,肩负着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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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社会公平正义
检察权
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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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24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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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人事任命审议发言时,拟任命人员有回避的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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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减必飞
崔太群
陈及时
刘跃
隆厚文
俞远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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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江苏省滨海县人大常委会
重庆市南岸区峡口镇人大
重庆市万州区人大常委会
重庆市黔江区人大常委会
重庆市丰都县人大常委会
重庆市开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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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公民导刊》
2011年第6期21-2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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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人大常委会审议人事任命事项时,拟任命人员大多被请离会场。有人认为,拟任命人应该回避,这样做有利于委员、代表充分发表意见;但也有人认为,这样做有悖人大监督的公开性原则。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命审议发言时,拟任命人员有回避的必要吗?请看本期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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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事任命
审议
回避
人大常委会
在场
公开性原则
人大监督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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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4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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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拟任命人员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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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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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重庆市黔江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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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公民导刊》
2011年第6期22-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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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人事任命事项时的发言,既是行使权力的行为,又是一种民意表达方式,也是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对国家工作人员的一种评价活动。笔者认为,为保障审议发言的客观性、真实性,拟任命人员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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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事任命
回避
应当
国家权力机关
国家工作人员
组成人员
人大常委会
民意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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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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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制定办法规范旁听人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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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冉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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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重庆市黔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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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公民导刊》
2011年第4期18-1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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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旁听公民能否拥有发言权,尤其是能不能直接在会上发言,一直存在着很大争议。笔者认为,应给予参加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旁听公民一定的发言权。同时,对旁听公民发言的时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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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大代表
发言权
人大常委会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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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24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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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 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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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冉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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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重庆市黔江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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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公民导刊》
2009年第6期32-3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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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必须紧密结合自身韵思想和工作实际,这样学习才能取得更好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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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科学发展观
本职工作
学习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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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30.3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F124
[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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