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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关于律师事务所引入股份合作制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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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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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金陵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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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改革与开放》
1998年第8期38-3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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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党的十五大确立了股份合作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应有地位。律师事务所如何引入股份合作制的机制,进一步深化律师体制改革,完善律师工作,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一、股份合作制适合于律师事务所的改制股份合作制是本企业劳动者的合作组织,并借鉴了股份制关于资本联合的作法。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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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股份合作制企业
股份合作制律师事务所
体制改革
物力资本
资本股利
律师工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国有资产
新课题
资本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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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5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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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企业追讨债款应掌握的几个法律规定与追款方式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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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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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金陵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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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苏商论》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期39-4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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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近几年来,企业深受“三角债”困扰。一些债权企业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又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往往追款无门,空空而返。为使企业少走弯路,笔者拟对企业追讨债款应掌握的法律规定与追款方式,略陈管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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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企业破产
财产保全
先予执行
申请执行
民法通则
仲裁机关
经营期间
宣告破产
支付令
《经济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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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7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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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签订经济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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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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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金陵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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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苏商论》
北大核心
1993年第1期25-2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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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经济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法就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经济合同就成立。除即时清结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合同也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那种认为经济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局签证才有效的说法,是错误的。因此签订经济合同应注意如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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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证处公证
法律保护
协商一致
格式合同
主要条款
专用章
履行地点
无效合同
人民法院管辖
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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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7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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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履行经济合同应当掌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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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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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金陵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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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苏商论》
北大核心
1994年第6期28-2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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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因此,履行经济合同应掌握如下问题。 1、掌握依约控制货物或资金。企业只有及时地占有货物或资金,并加速其流转,才能充满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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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解除合同
法律约束力
违约责任
《经济合同法》
原合同
质量异议
银行利息
产品购销合同
违约行为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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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6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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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担保的主从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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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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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金陵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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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农村金融(11-1259/F)》
1998年第8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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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商业银行
金融担保
主从理论
法律
信用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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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32.33
[经济管理—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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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抵押权的实现条件,范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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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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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金陵市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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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农村金融(11-1259/F)》
1998年第12期50-5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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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银行
抵押贷款
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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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32.4
[经济管理—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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