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6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基层检察室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初探——以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人民检察院的探索实践为例 被引量:4
1
作者 朱为学 顾浩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195-200,共6页
社区矫正作为新型的刑罚执行方式和行为矫治模式,必须由乡镇街道等基层社区矫正组织以贴近被执行人生产生活的方式开展,这就必然要求相应的检察监督工作也要随之深入基层。从理论和实践出发,阐述基层检察室的设立对推进社区矫正检察工... 社区矫正作为新型的刑罚执行方式和行为矫治模式,必须由乡镇街道等基层社区矫正组织以贴近被执行人生产生活的方式开展,这就必然要求相应的检察监督工作也要随之深入基层。从理论和实践出发,阐述基层检察室的设立对推进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层检察室 社区矫正 法律监督
原文传递
浙江省长兴县纺织产业集群分析及对策
2
作者 焦岸浪 《经济师》 2014年第9期194-196,共3页
文章概述了浙江长兴县纺织产业的现状,分析了长兴县纺织产业集群发展阶段定位,提出了纺织产业集群发展对策。
关键词 纺织产业 现状 纺织产业集群 发展阶段定位 发展对策
下载PDF
检察服务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建构 被引量:1
3
作者 彭辉 屠晓景 《法治现代化研究》 CSSCI 2023年第3期179-190,共12页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是牢牢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生动实践和有效途径,更是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是牢牢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生动实践和有效途径,更是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对此,应聚焦检察职能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四大检察”作用,切实找准服务保障共同富裕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遵循检察服务保障共同富裕的构成要素和评价标准,以对标对表相关政策文件的主要精神、目标任务、具体要求,以科学性、全面性、层次性、动态性为原则,可以构建包含4个1级指标、16个2级指标和50个3级指标的检察服务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机关 共同富裕 服务保障 指标体系
下载PDF
诉前检察建议刚性建设研究 被引量:5
4
作者 彭辉 杨煜婵 周波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21年第2期13-18,共6页
诉前检察建议刚性建设有利于保持程序独立、提高监督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增强公信力。当前,诉前检察建议刚性建设不足具体体现在建议得不到回复、回复不准确、回复与实际不相符等方面,其原因大致可以归结为诉前建议可行性不足、诉前建... 诉前检察建议刚性建设有利于保持程序独立、提高监督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增强公信力。当前,诉前检察建议刚性建设不足具体体现在建议得不到回复、回复不准确、回复与实际不相符等方面,其原因大致可以归结为诉前建议可行性不足、诉前建议程序落实不到位、人员能力不足与配套制度不完善三个方面。加强诉前检察建议刚性建设,可以沿以下路径展开:规范查明论证行为,确保诉前检察建议内容客观准确;规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完善公益诉讼程序;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将诉前检察建议融入监督治理体系;提高办案人员的专业能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公益诉讼 诉前检察建议 刚性建设
下载PDF
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的理论思考与实践探索——以基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视角 被引量:5
5
作者 潘如新 朱蔚 +1 位作者 吴小青 严凯 《犯罪研究》 2019年第2期95-101,共7页
一、'枫桥经验'的发展脉络:传统与创新'枫桥经验'跨越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封闭社会与改革开放两个不同的历史阶段,已走过了55年的历程。对于'枫桥经验'发展历程的划分,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1]按照主流... 一、'枫桥经验'的发展脉络:传统与创新'枫桥经验'跨越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封闭社会与改革开放两个不同的历史阶段,已走过了55年的历程。对于'枫桥经验'发展历程的划分,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1]按照主流的观点,'枫桥经验'的发展历程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即教育改造'四类分子'[2]阶段(1963年—197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阶段(1979年—2002年)、平安建设阶段(2003年—2012年)、社会治理阶段(2013年至今)。之所以作这样的划分,并不是随意而为,而是与其矛盾的转变和思想的变革有重大关系,主要体现在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划分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枫桥经验” 刑事犯罪
下载PDF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数字化监督考察模式新探索——利用非羁押人员数字化监管系统进行监督考察 被引量:3
6
作者 陈龙震 陈敏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21年第5期38-44,共7页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落实少年司法理念的重要制度保障,是实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重要举措。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监督考察规定过于原则化、执行能力弱、专业化不足,社会参与度低,且缺乏人力、物力的保障,常会出现重帮...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落实少年司法理念的重要制度保障,是实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重要举措。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监督考察规定过于原则化、执行能力弱、专业化不足,社会参与度低,且缺乏人力、物力的保障,常会出现重帮教保护,轻教育管束的情形,使得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有所偏废,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立法本意无法实现。本文旨在探索数字化监督考察的新模式,充分利用数字赋能,增强监督考察执行能力,构建以强制力为保障,数字化为依托的监督考察模式,使得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行之有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 附条件不起诉 数字化 监督考察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