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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打造懂政策、能讲解、会宣传的人社宣传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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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洋 《劳动保障世界》 2017年第1期7-8,共2页
2016年初,在长春市人社局的积极争取推荐下,长春市朝阳区被确定为吉林省唯一的全国人社基层宣传工作试点单位。一年来,在吉林省人社厅、
关键词 长春市朝阳区 宣传队伍 政策 讲解 基层宣传工作 试点单位 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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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调解:仲裁员的“大智慧”——记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朱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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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劳动保障世界》 2019年第16期27-27,共1页
仲裁员朱贺作为一名“85后”、经济法学硕士,她将所学所思带入到了劳动仲裁工作中,高效、公平、贴心地提高服务效能、提高服务质量、尽她所能地把工作落到实处。她认为服务就应当是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社会贡献一份和谐的力... 仲裁员朱贺作为一名“85后”、经济法学硕士,她将所学所思带入到了劳动仲裁工作中,高效、公平、贴心地提高服务效能、提高服务质量、尽她所能地把工作落到实处。她认为服务就应当是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社会贡献一份和谐的力量,她想要奉献的不仅仅是一个笑脸、一句贴心话,还要抚平百姓心中真正的痛处,让他们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公正和关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事争议仲裁 长春市朝阳区 仲裁员 劳动 副院长 吉林省 大智慧 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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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谋划 创新实践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打造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示范单位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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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吉林省人社厅调解仲裁管理处 《劳动保障世界》 2018年第12期20-21,共2页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文件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文件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积极探索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律,遵循顶层设计,注重实践创新,坚持源头治理,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取得了良好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长春市朝阳区 创新实践 示范单位 街道 上级主管部门 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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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稳就业助战“疫” 多措并举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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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劳动保障世界》 2020年第10期16-17,共2页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长春市朝阳区人社局率先行动,共克时艰,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服务保障工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事业单位相关问题,维护企事业单位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事业单位正常复工复产,有效地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长春市朝阳区人社局率先行动,共克时艰,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服务保障工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事业单位相关问题,维护企事业单位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事业单位正常复工复产,有效地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做好疫情防控就业和人才工作一是精准送岗,信息上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长春市朝阳区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疫情防控 职业培训机构 社保局 企事业单位 职业培训学校 社区服务 失业登记 社会保障卡 促发展 多措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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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工伤保险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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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世界》 2018年第7期37-38,共2页
1.哪些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1.哪些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工伤保险条例》 政策解读 长春市 事故伤害 工作场所 工作时间 意外伤害 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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