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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对陆良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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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桂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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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陆良县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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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云南农业》
2018年第4期37-3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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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将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市场服务业进行深度融合,纳入全产业链的“工业化”“产业化”“市场化”“专业化”流程,不断拉长农业产业链,延伸农业价值链和效益链,通过产业间的相互补益和全面开发而放大系统性效益能量,从而提高经营者的收入和效益。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在国家层面正式、明确提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概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16年1月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以新型城镇化为依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并就发展产业融合方式、培养产业融合主体、完善产业融合服务等方面作出了全面部署。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又对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作出重要部署,可以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入快车道。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是农业转型升级的大趋势,也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破题的关键,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一、做法及取得的成效近年来,陆良县紧紧抓住被列为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的机遇,围绕建基地、强加工、融三产3个关键点,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农业,通过发展加工业辐射种养业、带动服务业、完善增收链,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一)构建组织,强化落实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发改委等相关文件精神,成立了“陆良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领导小组”,其职能是落实国家和省、市发改委关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符合陆良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规划,协助企业挖掘产业融合发展的内部潜力,促进陆良县农业转型发展,实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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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产业融合
陆良县
农村
农产品加工业
农业产业链
农业产业体系
国家发改委
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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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S-29
[农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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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陆良县家庭农场发展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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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桂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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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陆良县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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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云南农业》
2018年第2期21-2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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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央多次重要会议指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近年来,陆良县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家庭农场的培育和发展。截至2016年底,陆良县共有家庭农场129户,家庭成员407人,经营土地面积365.4 hm2,户均经营土地面积2.83 hm2,广泛分布于粮食、经济作物、经济林果种植,蚕桑、畜禽养殖,农机服务,农产品营销等行业,有力地带动了周边农户的就业与经济发展。一、发展家庭农场的做法与成效陆良县按照“主体职业化、规模适度化、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市场化”的要求,强化管理与服务,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使其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的有生力量,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一)制定认定标准。原则上种植类家庭农场的土地经营规模一般在3.33 hm2以上,养殖类家庭农场的年产值一般在15万元以上,农场家庭成员人均纯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或与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陆良县农业、林业部门结合各乡镇(街道)实际,根据不同类型,制定县级家庭农场认定标准,认定标准主要包括经营者资格、劳动力结构、收入构成、经营规模、土地流转期限、管理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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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家庭农场
陆良县
可支配收入
适度规模经营
农业发展
管理规范化
劳动力结构
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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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324.1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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