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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五治融合 推动源头解纷 全力打造“枫桥经验”咸阳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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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人民法治》 2021年第12期37-39,共3页
“秦地最胜,无如咸阳。”咸阳位于陕西省八百里秦川腹地,总面积10196平方公里,辖2市3区(含杨陵区)9县,人口435万,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和中国十大智慧城市。近年来,咸阳... “秦地最胜,无如咸阳。”咸阳位于陕西省八百里秦川腹地,总面积10196平方公里,辖2市3区(含杨陵区)9县,人口435万,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和中国十大智慧城市。近年来,咸阳市政法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园林城市 国家卫生城市 枫桥经验 全国文明城市 智慧城市 杨陵区 八百里 咸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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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罪错行为预防机制的改革与完善——以“枫桥经验”“群众说事、法官说法”为视角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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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继超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8年第5期4-12,共9页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机制存在缺乏专门机构、注重事中事后预防和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问题,制约了罪错行为未成年人的预防保护。"枫桥经验""群众说事、法官说法"是社会综合治理的先进经验,其中依靠人民群众化解矛盾...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机制存在缺乏专门机构、注重事中事后预防和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问题,制约了罪错行为未成年人的预防保护。"枫桥经验""群众说事、法官说法"是社会综合治理的先进经验,其中依靠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以人为本真情挽救原则、建立纵横相连的网格管理系统、完善矛盾纠纷的预测预防机制等经验值得在未成年人罪错预防领域借鉴。通过树立儿童利益最大化理念,建立五位一体保护预防网格,试点推行强制亲职教育制度,不断净化未成年人的社会环境,建立不良行为社区矫治制度等举措,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 罪错行为 预防机制 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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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与平衡:涉诉信访案件导入司法程序的路径探索——兼评《导入法律程序工作机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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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继超 《金陵法律评论》 2014年第2期188-197,共10页
由于启动再审动机不纯、导入途径华而不实、再审制度设计缺陷和审理程序存在不足等原因,涉诉信访案件导入诉讼程序呈现出主要导入途径不符合法定启动条件、普遍多次导入再审消解司法公信、改判案件数量较少损害司法权威、导入案件数量... 由于启动再审动机不纯、导入途径华而不实、再审制度设计缺陷和审理程序存在不足等原因,涉诉信访案件导入诉讼程序呈现出主要导入途径不符合法定启动条件、普遍多次导入再审消解司法公信、改判案件数量较少损害司法权威、导入案件数量较多浪费司法资源和再审法院级别较高加剧上行趋势等困境。通过限定再审次数、限制导入条件、规范审查程序等举措可以完善再审审理程序,提升再审的质量。结合当前的司法体制改革,以提级办理和异地审理为基础,在改革前后建立不同的受理、审查、分流和审理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诉信访 导入司法程序 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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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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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春丽 《中国妇运》 2015年第3期9-10,共2页
今天,我想讲述的是我们这个集体,六名普普通通的女法官坚守职业信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故事。2010年4月,为了更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我院专门抽调了四名女法官和两名女书记员组成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庭"。从此,总有一份责... 今天,我想讲述的是我们这个集体,六名普普通通的女法官坚守职业信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故事。2010年4月,为了更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我院专门抽调了四名女法官和两名女书记员组成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庭"。从此,总有一份责任激励着我们,总有一份亲情在打动着我们,正是这一份对妇女儿童最朴素的情感和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儿童权益 职业信仰 女法官 抚养权 探望权 人身损害赔偿 离婚案件 财产分割 审判过程 家庭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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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视与探赜:涉诉信访终结制度的再改革——以L市法院信访案件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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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继超 刘丹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 2015年第1期99-116,共18页
在现有终结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涉诉信访面临着权利被滥用、功能被异化等困境,终结机制的构建面临着转变"信访不信法"的理念、确保终结质量、实现服判息访和保障终结决定效力等难题,通过提升公民法律素养、规范终结标准程序... 在现有终结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涉诉信访面临着权利被滥用、功能被异化等困境,终结机制的构建面临着转变"信访不信法"的理念、确保终结质量、实现服判息访和保障终结决定效力等难题,通过提升公民法律素养、规范终结标准程序、整合社会化解力量、明确终结决定普遍适用效力、建立终结案件系统等举措可以在不同程度上消解终结机制构建中的困难。在诉、访分离背景下,诉与访应当建立不同的终结制度,通过导入司法程序、建立"一申终申"、变更受理机关、限定受理条件、指派律师提供援助等制度可以实现诉的终结,通过建立案件审查制度、听证制度、由二审、再审或者承办法院书面审查或组织听证、省级或最高法院评查、决定等程序可以实现访的终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诉信访终结制度 再改革 审视 探赜
原文传递
司法实践对我国立法完善的必要性分析——以司法实践与立法完善的关系为视角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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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仲屹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192-200,共9页
现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一体系的形成,为我国司法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与有效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但是,我们应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尚不完善,依然存在立法技术不充分、法律漏洞以及法... 现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一体系的形成,为我国司法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与有效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但是,我们应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尚不完善,依然存在立法技术不充分、法律漏洞以及法律之间相互矛盾等问题。本文以司法实践与立法完善之间的关系为切入点,结合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相关理论与学说,并以大陆法系的代表——德国的法律实践为例,深入分析与探讨司法实践对立法完善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提出:司法实践对我国现阶段的立法完善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司法实践是完善立法的一个必要途径与来源,我国应积极从司法实践中汲取营养,以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实践 立法完善 必要性
原文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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