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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安鄠邑区为例浅析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期限的现状与对策
1
作者
杨强保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19年第11期29-32,共4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3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曰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3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曰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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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仲裁申请
劳动争议案件
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
仲裁庭
仲裁裁决
延期
原文传递
题名
以西安鄠邑区为例浅析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期限的现状与对策
1
作者
杨强保
机构
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19年第11期29-32,共4页
文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3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曰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键词
仲裁申请
劳动争议案件
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
仲裁庭
仲裁裁决
延期
分类号
R65 [医药卫生—外科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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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西安鄠邑区为例浅析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期限的现状与对策
杨强保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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