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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专业服务中的新型客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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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雷冠波 《注册税务师》 2020年第1期70-71,共2页
在税务师事务所与客户的交往当中,如何正确处理自身与客户的业务关系,是每个税务师事务所面临的重大课题。近年来,笔者在与客户接触的过程中,感觉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变化:企业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或是取得专项财税问题的解决方案,往往... 在税务师事务所与客户的交往当中,如何正确处理自身与客户的业务关系,是每个税务师事务所面临的重大课题。近年来,笔者在与客户接触的过程中,感觉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变化:企业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或是取得专项财税问题的解决方案,往往是企业高层或企业负责人亲自出面交流,不再要求提交制式报告文本,只希望事务所提出的方案能解决问题,文字通俗易懂;允许财税服务机构在企业现场查阅相关的财税资料和相关流程、工艺、技术资料等,访谈相关的部门和人员,但是,不允许将企业的资料带出企业或复制留存,这样做的原因是防止企业的经营模式、商业秘密等资料的外流,对企业的生存发展带来威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税务师事务所 历史遗留问题 财税 经营模式 商业秘密 新型客户关系 涉税专业服务 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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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增值税征管体系中准确定位房地产行业的税收属性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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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雷冠波 《注册税务师》 2019年第3期42-44,共3页
我国的税收征管体系中,房地产行业年年作为税务机关监管的重点。这不仅仅是因为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和基础产业,也因为其贡献的税收已成为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注意到,营改增前后,由于房地产行业性质在... 我国的税收征管体系中,房地产行业年年作为税务机关监管的重点。这不仅仅是因为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和基础产业,也因为其贡献的税收已成为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注意到,营改增前后,由于房地产行业性质在增值税征管体系中的定位不清晰,导致不同的地区对同一类业务的税务处理差异很大。这一方面造成了纳税人涉税处理的困难和风险,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各地税务机关业务处理的风格和结果不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增值税 税务机关 征管体系 房地产行业 准确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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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条件下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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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雷冠波 《注册税务师》 2017年第4期46-47,共2页
在我国,小规模纳税人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初始阶段的主力军,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目的是切实减轻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激发经济活力。然而,这类税收优惠政策在执行中却出现了一些问题。一... 在我国,小规模纳税人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初始阶段的主力军,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目的是切实减轻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激发经济活力。然而,这类税收优惠政策在执行中却出现了一些问题。一、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出现的问题免征增值税销售额标准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囿于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的限制性条件,使得其在开展业务时,不能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突出的问题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额 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改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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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诚意金”的涉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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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雷冠波 《注册税务师》 2019年第9期52-53,共2页
在房地产企业的诸多涉税问题中,“诚意金”问题始终热度不减,分歧不断。笔者认为,根据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此项业务不同的处理,对“诚意金”税收政策规定与现实中企业处理实践相对照,厘清其中的道理,对于弥合税企双方的分歧,... 在房地产企业的诸多涉税问题中,“诚意金”问题始终热度不减,分歧不断。笔者认为,根据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此项业务不同的处理,对“诚意金”税收政策规定与现实中企业处理实践相对照,厘清其中的道理,对于弥合税企双方的分歧,规范涉税处理等方面,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税问题 诚意 房地产企业 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 政策规定 涉税处理 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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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中房”的房产税该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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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雷冠波 《注册税务师》 2020年第5期54-55,共2页
房产税是小税种,计税基础的判断和税额的计算相对而言比较简单,但是,纳税人对于实务中一些情形,如判断自建房是否属于房屋,是否应该缴纳房产税等,还需进行仔细的职业判断。
关键词 房产税 计税基础 纳税人 自建房 小税种 实务 缴纳 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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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和处理税法规定不明确的经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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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雷冠波 《注册税务师》 2019年第7期50-51,共2页
2018年10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 2018年10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在对公告进行政策解读时,国家税务总局确认,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是参加责任保险的企业出现保单中所列明的事故,需对第三者如损害赔偿责任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济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所得税 雇主责任险 公众责任险 法规 责任保险 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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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税前扣除新政下若干问题的涉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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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雷冠波 《注册税务师》 2018年第11期43-45,共3页
6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以下简称'28号文'),细读条文及相关解读,发现一些问题尚待明确。一、28号文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亮点28号文体现了对税法的遵从,在理... 6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以下简称'28号文'),细读条文及相关解读,发现一些问题尚待明确。一、28号文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亮点28号文体现了对税法的遵从,在理念上有重大创新与突破,极具操作性、亲民性。其突出的亮点主要有:(一)28号文明确收款凭证、内部凭证、分割单等也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将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二)28号文在税前扣除凭证的种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税前扣除 电话费 复印件 所得税 专用发票 涉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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