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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治安没收的性质及其行政诉讼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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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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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青岛市公安局政策法律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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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1992年第5期13-1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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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下简称《条例》)第7条对治安没收作了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和查获的违禁品及违反治安管理使用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可以依照规定没收.本文试就治安没收的性质及其行政诉讼的几个问题作一探讨. 一、没收是指剥夺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收归国家所有.实施没收的主体有两类:一类是没收作为刑罚的一种,其行使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另一类是行政法上的没收,由国家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职能来实现,即实施的主体是行政机关.行政法上的没收,按照其实施的目的,分为两种性质:一种是行政处罚.国家行政主管机关通过采取对违反行政管理人给予财产上的剥夺,达到行政制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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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诉讼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没收物
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
治安处罚
国家行政机关
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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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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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对限制人身自由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诉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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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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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青岛市公安局政策法律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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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5期24-2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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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行政机关具有根据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强制限制人身自由具体行政行为的职权.对于相对人来说,被强制限制人身自由,其申诉权或者诉讼权往往不能完全得到应有的保障,实践中经常形成实际上的剥夺相对人诉权状态.对此,虽然相对人在人身自由恢复后,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救济方法得到行政损害赔偿,但对行政机关来说,很明显背离了依法行政原则的要求,也有悖于我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的立法宗旨.因而,有必要从理论和立法及实践上探讨,相对人对限制人身自由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诉权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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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损害赔偿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法
依法行政原则
行政执法活动
行政法律
救济方法
受理机关
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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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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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行政执法时应告知相对人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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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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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青岛市公安局政策法律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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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1993年第2期47-,2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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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行政执法机关告知管理相对人诉权,是行政执法程序的一个重要环节。行政执法中的告知诉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告知相对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定期限;二是告知相对人享有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告知相对人诉权既是依法行政的要求,也是适应司法监督的需要。对于行政执法机关是否必须向相对人告知诉权有两种认识:一是认为法律、法规对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有明确的规定,这个规定不仅只针对行政机关,而且也同时针对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内的管理相对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因而,行政执法机关没有必要专门告知相对人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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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相对人诉权
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复议程序
行政诉讼法
行政机关
行政执法机关
管理相对人
具体行政行为
法定期限
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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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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