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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创新被指控非法经营罪,如何辩护?(上篇)——以互联网销售彩票的无罪论证为例
1
作者
郝赟
《中关村》
2021年第8期86-89,共4页
企业等市场主体借助互联网等途径进行良性健康、负有行业担当的商业创新行为,本质上是利好市场的有益探索,其与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有关主体及国家利益的伪"创新"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鲜明对比,应当予以保护。
关键词
违法犯罪行为
非法经营罪
互联网销售
商业创新
市场主体
扰乱市场秩序
无罪
鲜明对比
原文传递
商业创新被指控非法经营罪,如何辩护?(下篇)——以互联网销售彩票的无罪论证为例
2
作者
郝赟
《中关村》
2021年第9期76-79,共4页
有必要区分商事经营市场与国家垄断非营利性市场,并对商事经营市场中的市场准入秩序、市场竞争秩序、市场交易秩序分别进行辨析。本文上篇已就经营行为主体之辩、违反国家规定之辩、社会效果权衡之辩等三部分展开论述;本文下篇聚焦扰乱...
有必要区分商事经营市场与国家垄断非营利性市场,并对商事经营市场中的市场准入秩序、市场竞争秩序、市场交易秩序分别进行辨析。本文上篇已就经营行为主体之辩、违反国家规定之辩、社会效果权衡之辩等三部分展开论述;本文下篇聚焦扰乱市场秩序之辩。企业等市场主体借助互联网等途径进行良性健康、负有行业担当的商业创新行为,本质上是利好市场的有益探索,其与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有关主体及国家利益的伪"创新"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鲜明对比,应当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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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违法犯罪行为
非法经营罪
互联网销售
商业创新
市场交易秩序
市场竞争秩序
市场主体
行为主体
原文传递
题名
商业创新被指控非法经营罪,如何辩护?(上篇)——以互联网销售彩票的无罪论证为例
1
作者
郝赟
机构
靖之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学术委员会
出处
《中关村》
2021年第8期86-89,共4页
文摘
企业等市场主体借助互联网等途径进行良性健康、负有行业担当的商业创新行为,本质上是利好市场的有益探索,其与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有关主体及国家利益的伪"创新"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鲜明对比,应当予以保护。
关键词
违法犯罪行为
非法经营罪
互联网销售
商业创新
市场主体
扰乱市场秩序
无罪
鲜明对比
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商业创新被指控非法经营罪,如何辩护?(下篇)——以互联网销售彩票的无罪论证为例
2
作者
郝赟
机构
靖之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学术委员会
出处
《中关村》
2021年第9期76-79,共4页
文摘
有必要区分商事经营市场与国家垄断非营利性市场,并对商事经营市场中的市场准入秩序、市场竞争秩序、市场交易秩序分别进行辨析。本文上篇已就经营行为主体之辩、违反国家规定之辩、社会效果权衡之辩等三部分展开论述;本文下篇聚焦扰乱市场秩序之辩。企业等市场主体借助互联网等途径进行良性健康、负有行业担当的商业创新行为,本质上是利好市场的有益探索,其与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有关主体及国家利益的伪"创新"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鲜明对比,应当予以保护。
关键词
违法犯罪行为
非法经营罪
互联网销售
商业创新
市场交易秩序
市场竞争秩序
市场主体
行为主体
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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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业创新被指控非法经营罪,如何辩护?(上篇)——以互联网销售彩票的无罪论证为例
郝赟
《中关村》
2021
0
原文传递
2
商业创新被指控非法经营罪,如何辩护?(下篇)——以互联网销售彩票的无罪论证为例
郝赟
《中关村》
202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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