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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韩国民事强制执行机关的设置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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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鹏远
姜大成(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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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韩国国立庆尚大学校法学院
韩国国立庆尚大学校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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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东疆学刊》
CSSCI
2008年第2期74-79,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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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韩国民事执行机关的设置采取的是二元制结构,执行官只涉及实施问题的民事案件的执行,执行法院的执行工作主要由司法补佐官负责,法官对于司法补佐官的执行行为的妥当性做出判断,监督司法补佐官和执行官的执行工作。韩国的民事执行机关的设置遵循着审判与执行相分离的原则,民事执行机关既不隶属于司法机关,也不隶属于行政机关,执行的实施遵循职权主义原则,体现了国家公权力的强制性和权威性,执行人员的任免程序规范,选任条件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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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韩国
民事强制执行机关
执行官
执行法院
司法补佐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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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ROK ,coercive execution organization ,marshal ,executive law court ,judicial assis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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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31
[政治法律—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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