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探讨脑卒中康复的卫生经济学问题。方法按照统一的入选和排除标准选取北京地区3家医院神经内科2001年11月至2003年12月住院的脑卒中患者82例为研究对象。在北京市的3家三级甲等医院建立三级医疗-康复体系。在脑卒中发病后1周内、1...目的探讨脑卒中康复的卫生经济学问题。方法按照统一的入选和排除标准选取北京地区3家医院神经内科2001年11月至2003年12月住院的脑卒中患者82例为研究对象。在北京市的3家三级甲等医院建立三级医疗-康复体系。在脑卒中发病后1周内、1个月末、3个月末及6个月末,分别评价患者的临床神经功能缺损、肢体运动功能、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及生活质量,并由专人进行家庭经济情况及费用方面的调查。结果发病后3个月及6个月,康复组的各项功能评分结果明显好于对照组。康复组6个月时 Barthel Index 评分平均达到83.18±18.22,而对照组为63.69±12.73。康复组医疗直接费用、非医疗直接费用、间接费用较对照组低。6个月时康复组的总费用为(56420.0±17831.8)元,对照组的总费用为(64864.2±18267.5)元。康复组在成本/效益比和成本/效用比方面都优于对照组。两组在费用构成比上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康复组患者在全部6个月康复过程中所花费的康复治疗费平均为4613元,仅占患者所有费用的15.3%,对照组的药费和辅助设施费均明显高于康复组。结论脑卒中康复不但是有效的,而且具有良好的成本/效益比和成本/效用比。我国脑卒中治疗的费用构成以药费为主,即使是在恢复期,药费占的比例也占整体医疗费用的绝大部分。康复治疗费所占比重很小,这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不同。展开更多
文摘目的探讨脑卒中康复的卫生经济学问题。方法按照统一的入选和排除标准选取北京地区3家医院神经内科2001年11月至2003年12月住院的脑卒中患者82例为研究对象。在北京市的3家三级甲等医院建立三级医疗-康复体系。在脑卒中发病后1周内、1个月末、3个月末及6个月末,分别评价患者的临床神经功能缺损、肢体运动功能、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及生活质量,并由专人进行家庭经济情况及费用方面的调查。结果发病后3个月及6个月,康复组的各项功能评分结果明显好于对照组。康复组6个月时 Barthel Index 评分平均达到83.18±18.22,而对照组为63.69±12.73。康复组医疗直接费用、非医疗直接费用、间接费用较对照组低。6个月时康复组的总费用为(56420.0±17831.8)元,对照组的总费用为(64864.2±18267.5)元。康复组在成本/效益比和成本/效用比方面都优于对照组。两组在费用构成比上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康复组患者在全部6个月康复过程中所花费的康复治疗费平均为4613元,仅占患者所有费用的15.3%,对照组的药费和辅助设施费均明显高于康复组。结论脑卒中康复不但是有效的,而且具有良好的成本/效益比和成本/效用比。我国脑卒中治疗的费用构成以药费为主,即使是在恢复期,药费占的比例也占整体医疗费用的绝大部分。康复治疗费所占比重很小,这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