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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他者与欧洲“文明”观念的建构--对16~19世纪欧洲“文明”观念演变的历史人类学反思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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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文明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154-160,共7页
"文明"观念在欧洲经历了一个演变过程,它源于中世纪宫廷社会的"宫廷礼仪",经文艺复兴时期的"礼貌",最终于18世纪中叶出现"文明"这一名词,到19世纪发展成为具有"现代"意涵的"文... "文明"观念在欧洲经历了一个演变过程,它源于中世纪宫廷社会的"宫廷礼仪",经文艺复兴时期的"礼貌",最终于18世纪中叶出现"文明"这一名词,到19世纪发展成为具有"现代"意涵的"文明"概念。在这一过程中,通过自诩为"文明"群体的"自我"与被贬低为"野蛮"群体的"他者"之间的互动,欧洲人对"文明"的认知及自我"文明"的认同得到强化,并将"文明的阶梯"的空间序列时间化,以欧洲经验为基础的"文明"概念被建构起来。同时,"文明"观念由欧洲上层社会的自我意识,发展成为欧洲人表述自我的一种意识形态,最终随着欧洲霸权的确立而成为具有现代性、普世性的观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文明 观念 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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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简所见吴国前期民屯——兼论魏吴民屯的区别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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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福亚 《中华文史论丛》 CSSCI 2008年第1期13-57,共45页
吴国前期民屯实行冠以地名的都尉和州郡县四级体制,都尉屯田听命于孙权,州郡县司屯曹分别主持州郡县屯田,和地方行政合而为一,各级民屯收入由县级政府徵收。民屯劳动者的称谓很多,不下三十来种,由山越和蛮夷等少数民族人民、官府... 吴国前期民屯实行冠以地名的都尉和州郡县四级体制,都尉屯田听命于孙权,州郡县司屯曹分别主持州郡县屯田,和地方行政合而为一,各级民屯收入由县级政府徵收。民屯劳动者的称谓很多,不下三十来种,由山越和蛮夷等少数民族人民、官府依附民、宫奴婢、诸吏及其伙处父兄子弟、罪犯、破产或濒临破产的农民等组成。屯的规模有大有小,有的和居民点混杂一起,也有不设屯的可能,其共有特点是耕种限田,缴纳定额租,亩徵限米二斛,剥削率超过三分之二。故民屯者只有再租佃国有土地,承受近50%的剥削才能维持生计。这些显然是与魏国民屯最大的区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屯 都尉 司屯曹 限米 限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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