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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马鞍山市公共场所室内PM_(2.5)污染状况分析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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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芳
操基玉
刘洋
陈健
张正敏
路杨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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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安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教研室
马鞍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监督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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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环境与健康杂志》
CAS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2期1097-1100,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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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马鞍山市科技计划项目(2013-Y-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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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目的了解马鞍山市部分公共场所室内PM_(2.5)的污染水平,探讨其可能的影响因素。方法于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以马鞍山市25家公共场所(宾馆、洗浴中心、网吧、咖啡馆、电影院各5家)作为监测对象,采用光散射法测定室内外PM_(2.5)浓度,同时现场记录监测点的室内人员数量、吸烟人员数量、禁烟政策、空调使用情况等。结果公共场所室内PM_(2.5)浓度的中位数(M)为104μg/m^3,四分位数间距(IQR)为63~194μg/m^3。不同类型公共场所的室内PM_(2.5)浓度差异有统计学意义(F=31.569,P<0.001)。网吧室内PM_(2.5)浓度最高,M(IQR)为289(222~609)μg/m^3,咖啡馆次之,为203(110~335)μg/m^3,宾馆、洗浴中心和电影院最低,分别为98(50~142)、88(59~157)、75(53~102)μg/m^3。多重线性回归分析显示,室内PM_(2.5)浓度随着室外PM_(2.5)浓度、室内吸烟人时密度及室内人时密度的增加而升高,不使用地毯、使用中央空调、实施禁烟政策和使用机械通风均可降低室内PM_(2.5)浓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调查期间马鞍山市公共场所室内PM_(2.5)污染较严重。室外PM_(2.5)、室内吸烟、室内人员、地毯等是室内PM_(2.5)的污染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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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空气污染
室内
公共场所
PM_(2.5)
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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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ir pollution
indoor
Public places
Fine particles
Influencing fac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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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R122.2
[医药卫生—环境卫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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