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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中异议事由的分析——以具体案例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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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汤忠丽 张文妍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110-115,共6页
案外人执行异议诉讼的诉讼构成要件——“足以排除执行程序的民事权益”所涉问题如何认定,至今并未进行规范定论,该制度的目的是缓和强制执行的效率优先取向以维护公平公正,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享有的所有权益,可以在法律上获得一个明确的... 案外人执行异议诉讼的诉讼构成要件——“足以排除执行程序的民事权益”所涉问题如何认定,至今并未进行规范定论,该制度的目的是缓和强制执行的效率优先取向以维护公平公正,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享有的所有权益,可以在法律上获得一个明确的权利,从而减轻了法院在处理案件时面临的压力,同时,“足以排除强制执行”规范还可以为案外人提供一个参考,从而使其在法律上得到保障,进而达到保障公平、公正、合法、充满活力等目的。关于何种实体权益能够排除执行,我国现有法律的规定较为原则,司法实践中也多有分歧。联系各国立法例、我国民事实体法以及裁判文书网检索到的司法实践案例可以作出一个简单的权利分类,以期为司法实践中诉讼类型的区分与审判提供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强制执行 异议事由 权利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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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实践中如何把握“宽、严相济”二、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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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曦英 赵永红 《中国检察官》 2008年第1期24-25,共2页
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提出的司法要求。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报告对此也明确提出要求,强调宽严都要落实,宽严都要依法进行。虽然“两高”均对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具体贯彻这一司法... 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提出的司法要求。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报告对此也明确提出要求,强调宽严都要落实,宽严都要依法进行。虽然“两高”均对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具体贯彻这一司法政策提出了一系列的指导性意见,但在实务操作中还是有许多问题有待澄清和探讨,下面,笔者将从两条热点新闻人手谈一点个人对该政策在检察工作中的执行的理解和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工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实践 六届六中全会 刑事政策 司法政策 指导性意见 会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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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类犯罪认定中行业法规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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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曦英 孙广平 《中国检察官》 2012年第24期17-19,共3页
[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代表某电梯公司与某市峰威集团签订了电梯销售合同,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和销售合同的约定.此部电梯应当由某电梯公司进行安装。2011年12月7日李某某以个人名义与个体安装队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签订了安装合... [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代表某电梯公司与某市峰威集团签订了电梯销售合同,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和销售合同的约定.此部电梯应当由某电梯公司进行安装。2011年12月7日李某某以个人名义与个体安装队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签订了安装合同.合同上没有对安全防护责任进行约定,只是明确了由李某某方提供良好的现场环境和配套使用件,由周某某自带工具进行安装。2011年12月7日,在没有任何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的前提下,周某某带领李某柱、王楠楠进入工地开始施工.同时,周某某将三人的临时宿舍设在施工工地的一个毛坯间里。2012年12月31日晚.周某某与两名工人酒后回到施工现场并再次饮酒.王楠楠在去上厕所时不慎由电梯口跌落至电梯井底.当场死亡。一、案件分歧本案中,王楠楠的死亡是否属于意外事故,应否以重大安全事故罪追究李某某、周某某两人的刑事责任。对此,有以下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造成死亡结果的原因是被害人自己酒后失足,且不是在工作过程中,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两名犯罪嫌疑人均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作为工程负责人,应当承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刑事责任。而李某某作为某电梯公司的销售经理,不负责安装只是代为签订了安装合同,不是主要负责人,不构成此罪。理由是,关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行为,本案的证据间存在矛盾,按照李某某的辩解,其与峰威集团以及周某某签订合同均是在某电梯公司总经理徐某的授意下代表公司完成的,虽然与周某某的合同上没有公司印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业法规 犯罪认定 意外事故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犯罪嫌疑人 安全防护设施 电梯公司 重大安全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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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热案下犯罪中止之正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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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曦英 兰中元 《中国检察官》 2008年第8期33-35,共3页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绑架罪没有危害结果的要求和限制,即绑架罪是目的犯,行为只要具有相应的目的就可以对其定性。但是,仅从"定罪不问目的达到与否"只能得出绑架罪中不承认犯罪未遂,却不能当然得出"行为人控制...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绑架罪没有危害结果的要求和限制,即绑架罪是目的犯,行为只要具有相应的目的就可以对其定性。但是,仅从"定罪不问目的达到与否"只能得出绑架罪中不承认犯罪未遂,却不能当然得出"行为人控制被害人后即达到犯罪的既遂"的结论,更不能否认绑架罪存在犯罪中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绑架罪 既遂 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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