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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研究》

作品数565被引量2340H指数21
《国际法研究》(双月刊)是中国第一本原创性国际法专业中文期刊,2014年5月创刊,单月30日出版发行。本刊前身是创刊于2006年的《国际法研究》集刊,共出版9卷。本刊的办刊宗旨为深入研究国际法领域的理...查看详情>>
  •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2095-7610
  •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10-1216/D
  • 出版周期双月刊
共找到565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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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构建在华国际组织内部司法机制的模式与路径 被引量:2
1
作者 李赞 唐彦嘉 《国际法研究》 2023年第6期118-137,共20页
专司职员争端解决的国际组织内部司法能够规制行政当局在职员雇用关系中的行政权力,保障职员的合法权益免受行政当局侵犯。故而内部司法机制的构建被认为是维护国际组织内部法治与职员个人权利的关键一环,并被视为国际组织享有司法管辖... 专司职员争端解决的国际组织内部司法能够规制行政当局在职员雇用关系中的行政权力,保障职员的合法权益免受行政当局侵犯。故而内部司法机制的构建被认为是维护国际组织内部法治与职员个人权利的关键一环,并被视为国际组织享有司法管辖豁免的前提条件,最终影响到组织职能的履行。目前,亚投行等在华国际组织的内部司法机制尚付阙如,这将不利于其内部治理,并有违全球治理中的公平正义、人权保障等精神与价值,使国际组织难以实现其承载的国家利益和国际社会共同利益。通过研究国际组织内部司法机制的构建方式、审级制度等基本运作模式,我们或可在已经拟议设立国际行政法庭的亚投行构建一审终审的内部司法机制。该机制在总结联合国、欧盟以及世界银行等最具代表性且运作成熟的内部司法制度成败得失的基础上有所继承和创新,以期能够代表当前最高水准,并引领未来发展方向。该机制还可以为其他在华国际组织,甚至为全球范围的更多国际组织提供职员争端解决服务。借助该机制,在华国际组织能充分发挥自身的载体功能和依托作用,在参与全球治理时起到示范效果,以更好地推进全球治理中国方案的落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在华国际组织 国际组织内部司法 职员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组织内部法治 人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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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墨加协定》汽车原产地规则劳动价值含量:基本内涵、深层要义及现实启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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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西霞 《国际法研究》 2023年第4期71-83,共13页
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是中国实行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战略举措,有利于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联动效应。《美墨加协定》被认为是21世纪高标准自贸协定,涵盖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和劳工等诸多议题... 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是中国实行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战略举措,有利于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联动效应。《美墨加协定》被认为是21世纪高标准自贸协定,涵盖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和劳工等诸多议题,其重要发展之一是在汽车原产地规则新增劳动价值含量。它建立了一个新范式,首次在“劳动”章节之外将劳工标准与自贸协定汽车原产地规则挂钩,并将产业政策工具运用到自贸协定,修改汽车原产地规则并进行汽车产业链重构,以期解决国际贸易中广受关注的工人就业和工资水平问题。对此,在自贸协定规则快速形成和产业链重构的当下,相关方应高度关注新增劳动价值含量及其深层要义,尤其是其内含的保护主义本质,最大限度把握自贸协定劳工规则创设趋势,积极提升中国在此领域的国际规则创设能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美墨加协定 劳工标准 汽车原产地规则 劳动价值含量 贸易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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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与国际关系双重视角下的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评蒋圣力《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法律问题研究》 被引量:1
3
作者 王立君 《国际法研究》 2019年第3期80-88,共9页
在当前国内外学界尚少有专门针对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中的法律问题开展深入具体的研究的情况下,《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法律问题研究》一书为填补这一领域研究的不足做出了有益的尝试。一方面,该书立足于国际法研究的视角,对联合国维持和... 在当前国内外学界尚少有专门针对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中的法律问题开展深入具体的研究的情况下,《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法律问题研究》一书为填补这一领域研究的不足做出了有益的尝试。一方面,该书立足于国际法研究的视角,对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法律概念、法律基础、基本原则以及违法情形的国内法和国际人道法责任进行了全方位的系统梳理和分析。另一方面,该书又从国际法与国际关系交叉研究的视角出发,对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维和人员法律保障和中国对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参与这两项重要议题进行了探索,提出了具有创见的认识和理解。从整体上看,该书所采用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所提出的观点、见解大都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独到性,对学理研究和实务操作均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价值;同时,该书也存在若干不尽之处,有待进一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 国际法 国际关系 中国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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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视角中的国际私法 被引量:11
4
作者 汉斯·范鲁(荷) 张美榕(译) 吴用(校) 《国际法研究》 2017年第6期3-52,共50页
本文在2015年海牙国际法学院国际私法暑期班开幕式演讲稿的基础上写作而成。首先,本文系统介绍了国际私法的历史演进进程,其最初被视为自然法的一部分,进而经历了被"国内化"的阶段,而今天的国际私法在全球化影响下又一次接受... 本文在2015年海牙国际法学院国际私法暑期班开幕式演讲稿的基础上写作而成。首先,本文系统介绍了国际私法的历史演进进程,其最初被视为自然法的一部分,进而经历了被"国内化"的阶段,而今天的国际私法在全球化影响下又一次接受了跨国的、全球性视角。其次,本文阐述了全球化对国际私法发展的影响以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中国自1987年成为其成员)在全球化中的作用。海牙国际私法会议近年来制定了《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和《国际商事合同法律选择原则》以及一系列海牙关于儿童诱拐、儿童收养和儿童扶养的多项公约,其在不断应对全球化在商业贸易、自然人、家庭领域所带来的挑战。再次,本文讨论了当前国际私法面临的全球挑战,包括讨论了复杂的跨国代孕协议问题与国际私法在暂时性移民事项、环境与气候变化方面的作用。本文最后得出结论认为,国际私法对国际公法的互补性作用日益凸显,其必然会在为人类与地球创造可持续发展的未来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私法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当事人意思自治 跨国行政与司法机构之间的直接合作 国际私法面临的全球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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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研究》稿约
5
《国际法研究》 2016年第1期129-129,共1页
1.征稿范围《国际法研究》(双月刊)是国际法专业中文期刊,刊载国际法及相关领域的论文、案例评析、书评等学术作品。敬请作者赐稿。赐稿请登陆本刊网络采编系统,域名为http://www.guojifayanjiu.org,或发送至本刊邮箱cril_cass@126.com... 1.征稿范围《国际法研究》(双月刊)是国际法专业中文期刊,刊载国际法及相关领域的论文、案例评析、书评等学术作品。敬请作者赐稿。赐稿请登陆本刊网络采编系统,域名为http://www.guojifayanjiu.org,或发送至本刊邮箱cril_cass@126.com。2.投稿要求(1)本刊反对一稿多投、重复内容多次投稿。(2)本刊用稿实行匿名评审制度,稿件采用后编辑部会及时与作者联系。作者寄出稿件后两个月未获用稿通知可自行处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法 稿约 网络采编系统 匿名评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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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国际前沿年度报告(2013-2014) 被引量:5
6
作者 杜涛 《国际法研究》 2015年第1期63-94,共32页
在过去的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的一年里,以欧盟和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为代表的国际私法统一化进程继续进行,而美国、俄罗斯等国的国际私法立法与实践也非常引人注目。《欧盟破产条例》修正案草案已经出台,《关于相互承认民事保护措施的条... 在过去的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的一年里,以欧盟和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为代表的国际私法统一化进程继续进行,而美国、俄罗斯等国的国际私法立法与实践也非常引人注目。《欧盟破产条例》修正案草案已经出台,《关于相互承认民事保护措施的条例》等立法项目也已经获得通过。另外,欧盟即将以欧盟身份加入海牙《协议选择法院公约》。欧盟与国际统一私法协会还展开了跨国民事诉讼程序项目的研究。美国法院在过去一年里审理的冲突法案件创历史新高,有很多案件引起国际关注。中国银行涉及的恐怖主义袭击侵权案件有了新的进展。在证券法的域外管辖权问题上,美国法院面临莫里森案判决与《多德-弗兰克法》之间的冲突问题,迄今没有定论。阿根廷债务危机引发了美国债权人在美国法院对阿根廷政府的巨额赔偿诉讼。美国各州保守主义势力发起的抵制外国法运动也有了新的进展。俄罗斯则修订了《民法典》中的国际私法条款,捷克共和国也颁布了新的国际私法法典。海牙国际私法会议起草的《国际合同法律适用原则草案》已经正式出台,判决承认与执行项目也有新的进展。对跨国代孕、民事保护措施的承认与执行等问题,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也展开了研究。全球化过程中各国加强了在法律领域的话语权争夺,中国应当更积极地参与全球法律竞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私法 发展前沿 年度报告 法律冲突 法律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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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关于国际法治的重要论述对国际法治变革的原创性贡献 被引量:8
7
作者 李寿平 刘蔡宽 《国际法研究》 2023年第1期3-21,共19页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性危机不断涌现,而作为全球治理工具的国际法治却在全球层面失效,国际社会亟需提出新的方案以破解全球治理困局。习近平关于国际法治的重要论述是现行全球治理体系在实现全人类共同利益、应对...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性危机不断涌现,而作为全球治理工具的国际法治却在全球层面失效,国际社会亟需提出新的方案以破解全球治理困局。习近平关于国际法治的重要论述是现行全球治理体系在实现全人类共同利益、应对全球性危机失灵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主张变革国际法治来创新全球治理体系。这些论述倡导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引领国际法治变革,以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为国际法治变革路径,以国际规则各国共同书写为国际造法原则,以践行《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国际法实施之基础规则。国际法治变革不是在现有的国际法治之外另起炉灶,而是以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为起点,推动国际关系与国际事务更高水平的民主化和法治化,构建公正合理有序的、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全球治理体系。习近平关于国际法治的重要论述是中国共产党对于国际法治变革的重要原创性贡献,为国际规则之争提供了中国解决方案,为国际社会推动国际法治变革提供了理念引领和规则澄清,为国际造法提供了路径指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法治 全球治理 原创性贡献 人类命运共同体 联合国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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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美国法院的主权豁免诉讼述评 被引量:2
8
作者 李庆明 《国际法研究》 CSSCI 2022年第5期3-28,共26页
美国1976年《外国主权豁免法》(Foreign Sovereign Immunities Act)生效以来,美国法院受理的涉华主权豁免案件不断增加。按照1976年《外国主权豁免法》对“外国国家”的宽泛界定及司法判例,中国中央政府及直属权力机构、驻外使团和地方... 美国1976年《外国主权豁免法》(Foreign Sovereign Immunities Act)生效以来,美国法院受理的涉华主权豁免案件不断增加。按照1976年《外国主权豁免法》对“外国国家”的宽泛界定及司法判例,中国中央政府及直属权力机构、驻外使团和地方政府属于“外国国家或其政治分支机构”,国务院直属管理的中国科学院等事业单位、国务院(含国资委)直接控股的中央企业属于“外国代理机构或媒介”,政府并不直属管理但从事科教文卫等公共职能的事业单位在一定条件下构成“外国机关”,均可以主张主权豁免,但最终能否获得豁免则取决于争议行为是否属于豁免例外的范畴。中国坚持绝对豁免,不理会那些毫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骚扰性或恶意案件,敦促美国国务院向美国法院递交已进行的送达非法无效、已受理的案件应予以撤销、已作出的判决或命令不予执行等的利益声明。中国司法部拒绝协助美国法院送达侵犯中国主权的诉讼文书。中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美国国务院实施外交送达后视情况决定是否特别出庭抗辩美国法院的管辖权甚至实体争点。因外国主权豁免案件的复杂性和敏感性,加上美国法院有义务依职权主动审查是否对案件享有事项管辖权,故中外学者、民间团体可以向美国法院申请递交法庭之友意见书,促成美国法院认识到应以没有管辖权为由驳回原告起诉。如美国法院不顾中国反对,作出不利于中国的缺席判决,中国可拒绝承认和执行该缺席判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豁免 《外国主权豁免法》 送达 利益声明 法庭之友 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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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轨巨型星座的国际空间法问题分析 被引量:3
9
作者 王国语 卫国宁 《国际法研究》 CSSCI 2022年第2期84-97,共14页
由成千上万颗小卫星组成的低轨巨型星座给教育、电信、地球观测和减轻灾害等领域带来很多惠益,但也带来频谱轨道资源占用、在轨碰撞风险增加、影响他国发射窗口和地基观测等现实问题,同时给国际法规则适用带来挑战。国际空间法中有关自... 由成千上万颗小卫星组成的低轨巨型星座给教育、电信、地球观测和减轻灾害等领域带来很多惠益,但也带来频谱轨道资源占用、在轨碰撞风险增加、影响他国发射窗口和地基观测等现实问题,同时给国际法规则适用带来挑战。国际空间法中有关自由探索利用、妥为顾及、提前磋商、空间物体登记、透明度、可追踪性、空间碎片减缓等原则和要求,对于调整巨型星座活动具有重要意义,但仍须细化或做出因应调整。低轨巨型星座的快速发展将促进频轨分配协调、外空环境国际治理、太空交通国际治理与协调、外空军控等外空治理重大领域相关规则和机制的发展。国际社会应尽快构建有关低轨巨型星座的外空单方透明机制、协调磋商机制、危机管控机制和事后处置机制,以实现外空的良性国际法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低轨巨型星座 国际空间法 外空环境治理 太空交通管理 太空危机管控 空间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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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条款、301调查及关税措施在WTO下的合法性问题探析——以中美贸易战中的“美国——关税措施案”为视角 被引量:5
10
作者 张军旗 《国际法研究》 CSSCI 2021年第4期43-63,共21页
"美国——关税措施案"是中美贸易战中的关键争端。美国以301调查报告为基础对原产于中国的商品加征关税,被中国诉至WTO。在先决问题上,专家组未对301调查事项及关税措施是否属于WTO事项做出应有回应。关于被诉"措施二&qu... "美国——关税措施案"是中美贸易战中的关键争端。美国以301调查报告为基础对原产于中国的商品加征关税,被中国诉至WTO。在先决问题上,专家组未对301调查事项及关税措施是否属于WTO事项做出应有回应。关于被诉"措施二"中25%的关税是否属于本案专家组职权范围,专家组做出了正确结论,但存在法律适用方面的错误。专家组还适当地否定了美国关于"双方已经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的主张。在主要问题上,专家组以举证不足为由认定美国的关税措施未满足公共道德例外的要求,从而违反了GATT1994第1条和第2条,其论证总体上合理有据。另外,从学术研究的角度看,301条款本身、本次301调查及关税措施均违反DSU第23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美贸易战 301条款 301调查 “美国——关税措施案” 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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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国际前沿年度报告(2017—2018) 被引量:7
11
作者 杜涛 《国际法研究》 2019年第3期89-128,共40页
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期间,尽管有特朗普政府单边主义政策的影响,但各国国际私法仍然取得了新的进步。欧盟国际私法统一化在英国脱欧谈判背景下有所放缓,但也有几项新的条例得到了修订。《欧盟取证条例》和《欧盟送达条例》也在征求修... 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期间,尽管有特朗普政府单边主义政策的影响,但各国国际私法仍然取得了新的进步。欧盟国际私法统一化在英国脱欧谈判背景下有所放缓,但也有几项新的条例得到了修订。《欧盟取证条例》和《欧盟送达条例》也在征求修订意见。欧盟成员国也展开了在国际商事法院方面的竞争。美国法学会第三次《冲突法重述》和第四次《对外关系法重述》的编纂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维生素C案中否定了中国商务部对中国法律的解释意见。美国国会通过了《CLOUD法》,允许法院和行政机关从域外获取数据信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还判决跨国公司不适用《外国人侵权法》。中美法院都出现了相互承认和执行对方商事判决的新判例。澳大利亚《国际民法法令》即将颁布,同时,澳大利亚维多利亚省法院首次承认和执行了一起中国金钱判决。新西兰颁布了新的侵权国际私法。新加坡依据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首次承认和执行了英国法院判决。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完成了判决公约草案的起草工作。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则通过了关于调解的新加坡公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私法 发展前沿 年度报告 冲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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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军事安保公司对国际法的冲击及其规制 被引量:2
12
作者 白雪涛 《国际法研究》 2016年第1期100-118,共19页
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以及全球对军事和安保服务的庞大需求,私营军事安保公司作为一类特殊的工商业实体,在过去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得到了极为迅猛的发展。然而,私营军事安保公司的活跃,对现有国际法,尤其是国际人权法、国际人道法和国际刑... 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以及全球对军事和安保服务的庞大需求,私营军事安保公司作为一类特殊的工商业实体,在过去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得到了极为迅猛的发展。然而,私营军事安保公司的活跃,对现有国际法,尤其是国际人权法、国际人道法和国际刑法等造成了不小的冲击。此外,私营军事安保公司缺乏国际、国内层面的有效规制,也是一段时间以来困扰国际社会的问题。对此,国际社会已经意识到,对于这一特殊的行业,需要为其制定一套完整的法律规范。目前,在国际层面,主要国家签署了规制私营军事安保公司的"软法"性文件——《蒙特勒文件》,联合国拟定了关于规制私营军事安保公司的公约草案,私营军事安保行业也自发地制定了有关行业行为准则等。在国内层面,无论是私营军事安保公司的母国、雇佣国,还是其开展业务活动的所在国,都致力于发展并完善有关规制私营军事安保公司的国内法律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私营军事安保公司 国际人权法 国际人道法 国际刑法 蒙特勒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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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研究》稿约
13
《国际法研究》 2019年第4期F0003-F0003,共1页
1.征稿范围 《国际法研究》(双月刊)是国际法专业中文期刊,刊载国际法及相关领域的论文、案例评析、书评等学术作品。敬请作者赐稿。赐稿请登陆本刊网络采编系统,域名为http://www.guojifayanjiu.org,或发送至本刊邮箱cril_cass@126.com。
关键词 国际法 稿约 网络采编系统 中文期刊 学术作品 双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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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革新与国家的“回归” 被引量:10
14
作者 朱明新 《国际法研究》 2018年第4期16-30,共15页
国家的"离开"是各国解决国际投资争端的基本特点,表现为程序方面投资者—国家仲裁逐渐取代了传统的外交保护,实体待遇方面某些条款的模糊性将国家缔约权让与了私人主导的投资仲裁庭。在构建投资者—国家仲裁机制时,理论上认... 国家的"离开"是各国解决国际投资争端的基本特点,表现为程序方面投资者—国家仲裁逐渐取代了传统的外交保护,实体待遇方面某些条款的模糊性将国家缔约权让与了私人主导的投资仲裁庭。在构建投资者—国家仲裁机制时,理论上认为该机制的唯一功能在于解决争端,但据此构建的制度框架无法匹配国际司法机关的多重功能。仲裁造法、裁决不一致以及限制国家管制权等现象日益突出,使得各国普遍质疑现行投资者—国家仲裁机制的妥当性。欧盟拟创设的投资法院体系模式代表了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的新趋势,体现了国家在投资争端解决程序和实体待遇方面正在寻求"回归"。认识国际司法机关的多功能性、承认国际司法机关的司法造法可能性,并且利用缔约方的政治立法权限制国际司法机关的司法造法,有助于构建更适当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回归” 投资者-国家争端 欧盟 投资法院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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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离开”“回归”与国际法的未来 被引量:31
15
作者 蔡从燕 《国际法研究》 2018年第4期3-15,共13页
自近代民族国家产生以来,"离开"是国家行动的基本轨迹,其基本含义是国家主权不断受到限制。国家的"离开"有助于促进国际法——尤其普遍国际法——的发展,推动国际法治与国内法治、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增进国际... 自近代民族国家产生以来,"离开"是国家行动的基本轨迹,其基本含义是国家主权不断受到限制。国家的"离开"有助于促进国际法——尤其普遍国际法——的发展,推动国际法治与国内法治、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增进国际繁荣,但其中也存在着许多不足或不公平。由于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自身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近年来国家出现了"回归"的现象与趋势。国际法律秩序进入新的重建期;尤其是,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将被重构,国际法日益受到国内法的制衡而国内法则将获得更多的尊重;国际法的多元主义趋于增强。这为新兴大国重塑国际法律秩序提供了重要机遇。国家的"回归"对于国际法治和国内法治的影响是复杂的,但无论如何并不当然是消极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 国际法 “离开” “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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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体、对象与范围——国际组织法学科基本问题之探讨 被引量:6
16
作者 饶戈平 《国际法研究》 2016年第1期62-73,共12页
本文就国际组织法的本体、对象和范围这三个学科基本问题进行了探讨。多年来,国际法所研究的国际组织其实仅限于协定性政府间组织,而未能包含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其他形式的国际多边合作的制度形态,不足以涵盖国际组织法研究的对象和范围... 本文就国际组织法的本体、对象和范围这三个学科基本问题进行了探讨。多年来,国际法所研究的国际组织其实仅限于协定性政府间组织,而未能包含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其他形式的国际多边合作的制度形态,不足以涵盖国际组织法研究的对象和范围。本文主张将国际组织定义为"适用于国家间多边合作的、依据国际法运作的制度性安排",从而将不属于协定性政府间组织的其他多边合作的组织形态纳入研究之中。同时,本文强调国际组织法研究应从传统的机构法、程序法视角跳出来,关注国际机构法和一般国际法、程序法和实体法之间的互动关系。国际社会尚不存在一部普遍适用于所有国际组织的统一的国际组织法法典,国际组织法大量地表现为各个国际组织的多样化的法律秩序;但是各国际组织中存在着共同的法律问题,需要就其一般性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进行基础性研究,推动形成适用于各国际组织的普遍性法律规范和法理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组织 国际组织法 一般国际法 机构法 内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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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法制发展的反思与抉择——评卡尔·萨望和斐德瑞卡·奥尔蒂诺的《完善国际投资法律和政策体制:未来路径选择》 被引量:1
17
作者 张生 《国际法研究》 2015年第1期110-117,共8页
《完善国际投资法律和政策体制:未来路径选择》一书探讨了国际投资法律和政策体制的发展这一日显重要的主题。该书分析了外国直接投资以及国际投资法律和政策体制的主要特征,从参与者、投资争端解决、市民社会和政府角色等方面阐明了目... 《完善国际投资法律和政策体制:未来路径选择》一书探讨了国际投资法律和政策体制的发展这一日显重要的主题。该书分析了外国直接投资以及国际投资法律和政策体制的主要特征,从参与者、投资争端解决、市民社会和政府角色等方面阐明了目前引发该体制变革的主要因素,并从条约目的、调整范围、实体规定、投资仲裁、法律渊源和制度性架构方面探讨了该领域的一些关键问题。更重要的是,针对国际投资法律体制的改革,本书并不着眼于对于目前的各种提议的简单介绍,而是另辟蹊径,提出了很多独具特色却又富有成效的建议。该书从过去、现在和未来三个维度,描绘了国际投资法发展的清晰脉络。在国际社会对目前国际投资法律和政策体制进行大反思的前提下尤显重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投资法律和政策体制 外国直接投资 国际投资仲裁 投资条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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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案件中的国际私法先决问题和外国法查明——德国联邦行政法院2012年7月19日判决评析 被引量:5
18
作者 王葆莳 《国际法研究》 2015年第1期51-62,共12页
国际私法意义上的先决问题不仅可以出现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也可以出现在公法程序中。德国法院必须在公法程序中依据国际私法处理该民事先决问题。德国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也有义务依职权查明外国法,包括相关的司法实践,查明过程中应穷尽... 国际私法意义上的先决问题不仅可以出现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也可以出现在公法程序中。德国法院必须在公法程序中依据国际私法处理该民事先决问题。德国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也有义务依职权查明外国法,包括相关的司法实践,查明过程中应穷尽可供利用之手段。即使当事人对事实审法院查明的外国法內容没有提出异议,法院也有义务查明外国法。在上诉程序中,行政程序中对外国法和外国司法实践的查明应当作为事实认定处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私法 德国法 先决问题 附带问题 外国法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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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的效力基础及其要件重构——从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196号切入
19
作者 武振国 《国际法研究》 2024年第3期131-145,共15页
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的私法精义,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仲裁协议效力的积极来源,国家法律是仲裁协议效力的消极来源,二者均为仲裁协议的效力基础。尽管仲裁协议是否成立受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影响,但长期以来,中国部分法院在仲裁司法审查... 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的私法精义,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仲裁协议效力的积极来源,国家法律是仲裁协议效力的消极来源,二者均为仲裁协议的效力基础。尽管仲裁协议是否成立受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影响,但长期以来,中国部分法院在仲裁司法审查实践中未用“仲裁协议成立”作为仲裁协议效力的判断标准。此种做法的本质,源于部分法院仅将国家法律作为仲裁协议的效力来源,忽视意思自治在仲裁协议效力来源中的基础性地位。为了解决由此造成的仲裁司法审查不周延的问题,应该根据法律行为基础理论将意思自治和国家法律均作为仲裁协议的效力来源。在此基础上,“仲裁协议成立”系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固定,而“仲裁协议有效”系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限制,二者的内涵均围绕当事人意思自治展开,在效力基础上具有统一性,这也是二者均属于“仲裁协议效力”文义范围的根本原因。此外,为了贯彻法律行为以有效为常态、以无效为例外的理念,还可以将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进一步区分为生效要件和效力阻却事由。在此基础上,仲裁协议效力“成立要件+有效要件”二分的方法,可以被更精细地重构为“成立要件+生效要件+效力阻却事由”三分的方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仲裁协议效力 意思自治 成立要件 生效要件 效力阻却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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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在南海“航行自由行动”的变化情势与相关国际法问题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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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寿志 申钟秀 《国际法研究》 CSSCI 2022年第3期52-71,共20页
美国一直将海洋自由视作其国家核心利益,并自2011年起在南海针对中国开展“航行自由行动”。2016年“南海仲裁案”非法裁决出台后,美国在南海展开的“航行自由行动”呈现出一些新特点和新问题。美国不但逐渐加大了其军舰在南海进行“航... 美国一直将海洋自由视作其国家核心利益,并自2011年起在南海针对中国开展“航行自由行动”。2016年“南海仲裁案”非法裁决出台后,美国在南海展开的“航行自由行动”呈现出一些新特点和新问题。美国不但逐渐加大了其军舰在南海进行“航行自由行动”的频次,还尽量全面而严密地以“南海仲裁案”非法裁决为所谓的“法理依据”,调整国际法概念和用语,细化其法律包装和法理用意。美国以“挑战”沿海国“过度海洋主张”的名义,有计划地频繁进入中国南沙群岛美济礁、渚碧礁、仁爱礁等岛礁附近海域开展“航行自由行动”,企图否定中国在南沙群岛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进入中国中沙群岛(主要是黄岩岛)和西沙群岛的附近海域航行,试图将该非法裁决扩大适用到西沙群岛和中沙群岛,扩大该裁决的不利影响,并意欲将南海“公海化”。美国在南海的“航行自由行动”还呈现出步步为营、各部门间统一口径和一致联合的特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南海 航行自由行动 领海无害通过 直线基线 群岛整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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